金融教育應該要從小扎根,建立正確的理財觀。我對自己小孩的理財教育,有三項原則,「想要」的東西,先冷靜一天,要自行負擔部分費用,同時考試成績要達標,父母才會給予獎勵。 根據財金智慧教育推廣協會最近作的調查,69%小學生會自己存錢買「想要」的東西,13%會直接請家長買;61%小學生拿到錢會先存下一部分,剩下才是可以花用,不到2%的小朋友是「想花就花」。換言之,近7成小朋友,已具備儲蓄概念,和早年的學童相較,有很大的進步。 父母教導子女,會教導小孩分辨「需要」和「想要」二者的區別;我的作法是,當小孩表達自己「想要」某樣東西時,他們必須冷靜一天,隔天再告訴我,是不是還「想要」? 因為,小孩有時候在第一時間表達「想要」,但是,未必真的很喜歡這樣東西;根據我的經驗,透過這個方法,篩選掉一些買過即丟、只有「三分鐘熱度」的物品。 第二,「想要」的東西,小孩一定要負擔部分花費;這個作法是建立提撥的概念。當小孩有想買的東西,我們父母雖然也同意買給他,但是,子女本身也要負擔這項花費。 至於小孩該負擔多少比率,或是多少金額,較難有固定標準;畢竟會因商品的性質和價位,而有不同;但至少要讓他知道,自己得到這樣東西,不是完全不用花錢的;藉由這個方法,也可進一步確認:小孩是不是真的「想要」這樣東西。 第三,以考試分數作為標準,達標的話,會給予金錢的鼓勵;舉例來說,達到100分及90分時,可能各有多少錢的獎勵。 不過,小孩的個性不盡相同,在對子女理財教育時,也必須因才施教,才能發揮最大的效果。 (孫可基口述╱記者薛翔之整理) 【2014/08/02 聯合報】@ http://ud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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