囧星人是我有訂閱且非常喜歡看的Youtuber。
但囧星人2017年8月14日〈成人也有過動症?偏方有效嗎?常見誤解你必須知! 〉的影片觀點,我是很不認同的。這部短片在此 https://youtu.be/6W5VEXKtJLI
「疾病!」
「疾病!」
「疾病!」
我不認同這部影片用「病理學」的觀點解釋了有過動體質的人類。
我也不是反對用DSM手冊來界定體質狀態。但疾病的偏見與污名對人與兒童的傷害是很大的。我可以理解很多醫師看待疾病是很中立也未必帶有價值的。
但我必須說,凡有體質超乎平均的狀態,並不該看做「疾病」,並非得醫藥介入「診治」。
當個體的狀態影響生活機能時,醫藥的介入是合理的。但若僅是被看為病就用藥,那可能抬舉了醫學塑造的權威,並也被納入全球化醫藥的資本主義政治中。
事實上,有許多ADHD的人之所以產生適應社會的困擾,有一個很大的部分是源自社會僵固的體制。例如,學校教育就是要學生乖乖坐著聽課。但如果是操作式或是體能活動的課程,所謂的「過動兒」有時是如魚得水。但人們總不是批判為何這樣的社會體制不是循著「過動兒」的屬性而設計。
我在中學教育現場的確可感知有學生體質有所不同(例如不能好好坐,總敢爬高與冒險,一再地口無遮攔,是非連連),這些恐近ADHD的孩子有種特性,對於著迷的事,會將體力用竭到全然投注在他有興趣的事上,家長不難發現這樣的孩子玩到攤睡在地板。ADHD體質的人,對其著迷的事,其實是可以全然地專心的。可見「注意力不足過動」這樣的文意,其實是不能詮釋體質的屬性。
為何我們的社會與體制,總要人坐好、乖、有禮貌、謹慎、不講粗話、別冒險?解構這樣的偏執與僵化的體制,我想,不見得是ADHD的人要被醫治與改變,是我們的社會要能適應與包容不同,我們的體制要有彈性讓不同天份的人可以發揮。
疾病與病理學的認定可能會製造當事人受規馴的災難,尤其是讓當事人自我貶抑。
對於特殊體質的人,該用的是empower與賞識的角度助其發揮所長。
我不覺得藥物是必要的,我也認為醫學介入是須慎選不迷信科學且具人文視野的專業人員。
更重要的家長要理解ADHD兒童所特需的教養技巧,例如,減少負面指謫,多找正向肯定。口令須簡明具體,不要奢求兒童聽懂抽象或形而上的空論,不要過高期待三思後行或敏銳的同理心(過動兒的同理心有時是慢一拍在平靜時產生,但不是欠缺情義)。
或許用同性戀曾被精神醫學病理化對待的過往歷史來比擬,有人會懂。
該改變的,常是人對既定制度的偏執(如不見得得安靜坐好聽課,特許一兩人可蹺腿上課的自在,其實可以包容。一如婚伴對象同性也可)。該改變的,未必是個體。所以在社會學sociology的觀點,ADHD不是個體該診治的問題,是社會有否讓人適性發展的問題。
後記:
關於同性戀者被診治過程承受的痛苦,可看電影《遇見好男孩(Latter Days)》。
另有部電影描述調皮的孩子如何充實了身障同學的生命,但其父母一度用藥讓過動孩子變呆。孩子變了個人樣後家長索性停止使用ADHD藥,這部真人真事故事,請看電影《逆風少年(Different Drummers)》 (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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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囧星人發表的ADHD過動症影片處有留言回應,我的留言有得到一些反對我觀點的回應。其中,有位醫事檢驗專業的人自承「自己是ADHD的患者」,我讀了,第一個反應是天啊,然後一時想翻白眼,但我眼神不由得又垂降成專注的誠懇。我想翻白眼的原因,是感受到這位「醫事檢驗的專業人員」竟如此地認定自己是「ADHD『患者』」,我不由連動想起當DSM手冊(美國精神醫學學會疾病手冊)(不管什麼原因)不再視同性戀為疾病,但我聽到有同志說:「我是同性戀『患者』」,我對這樣的認定覺得是太盲從地貶抑他自己了。在經過醫療社會學與知識論的考古訓練後,不管醫療手冊怎麼定義,光譜般的人性表現、體質狀態,實在不該被這些框架給限定。
「患者」!
我覺得:不必要用「患者」的概念認知與表述自己。
留言者說他所受的醫學教育說:「ADHD是因為大腦前額葉發育有些缺陷導致專注力功能較低」
我覺得:不必要用讓自己攬上了這樣具有負面意涵的定義。
所謂的「缺陷」就是價值判斷,而這就是病理學出發的觀點。但,看事情可以有不同的觀點。社會與科學(STS)的研究,或許會說ADHD的大腦前額葉有其特色的「育成」。而所謂的「專注力功能」也非全面的都不行,總之,體質上有特別的展現。
醫學在體質與自然的解釋上具有權威,但這些權威在中立科學的字眼上,常存著價值判斷,因此造成傾向選擇用侵入性或指定介入醫療的行動。
這樣的醫療行動看似合理、有效,但卻是在一種成見中決定了醫療作為,並且強化了對差異體質者的污名。(例如對於具備兩性特質的嬰兒,硬是開刀讓這孩童成為某一性,而其中的意涵是:不該有模糊或居間的性別)
我認為醫療診斷可以協助認識自我個體,但解釋自己的狀態不該被醫學或病理學給思想殖民。去掉一些價值判斷的「誤導」思維,肯認自己的差異,對自己採取增長補短的行動,而不是要被包裝成「專業」的外在體制與成見弄得自形慚穢。
「以自己身為一位醫事檢驗師的觀點」這句話可能,但也未必提升發言的權威的立場。這更凸顯在醫療學科的養成與醫藥資本主義市場所形成「知識」的歷程。而這「知識」是在某種利益結構中環環作用,所以,在醫學教育的體制中,必須信仰醫療的有效與必要。
我在初始的文章中已經明白地寫入了,醫療介入是有其時機、條件的必要,我並沒有要全盤否定醫療的功能、專業。遇到具備反思與獨立思考的從業人員,才能更切近幸福。
醫學論述與觀點的形成,是需要後設地獨立思考與判斷。個體需要診斷的協助,但數據與觀點必須整合各方面的掌握,這有賴具備反思與獨立思考的專業人員,全面的掌握才能達成。
我的發言基礎是閱讀過相關的文獻,與多種立場後的評論。我也瞭解很多教學現場覺得ADHD必須就診與轉介,當然有些真有必要,但,問題不小的就在於社會僵制、對人一致屬性的偏執,這就是崇尚標準答案的教育界經常在迫害人性的狀態。
回到ADHD個體,我不認同踩在「患者」的角色的這種灌輸與認定(但如果這樣的定位讓自己好過的話,那就這樣認定吧。但,別再用疾病的污名或幻見,弱化了當事人的自尊)
我不認同唯有藥物可以處理ADHD,或是必須改變ADHD的體質,或是必然要仰賴特殊教育或更多專業技師。「專業」資源是值得去尋求的,(我得重複「專業資源」是值得去尋求的),但「專業」的學科養成,有其盲點,偏偏又牽涉到醫藥與健保資源,這讓一些論述是難保客觀,而不免向某些利益組織與身份傾斜。
我的文章,也僅是在警示這樣的傾斜。此外,我想給一再被病理化的某些領有標籤的社群更多的自信與培力。
我想提醒,醫療的介入行動,其實就預設了對體質狀態的價值觀,也就是要「改變」、「回復」以及不要「現況」。意圖去操作,其實就已是對現況「體質」的否定。
「改變」、「回復」以及不要「現況」,都是在講「你這樣的狀況,不好喔!」
但醫學與專業人員如能警覺自己與社會的價值觀的運作,或許不會「建構」與助長求診者的自卑。
況且,ADHD的體質,亦不免存有終身與此體質相伴的情形,醫療強調「改變」、「回復」,但體質卻存有不會改變,沒有回復的事實。
我比較期待看到的,仍是不要預設世俗從眾的價值觀,而是,為ADHD社群尋求社會與個體適應並發揚其天分。
而我的發言,僅是警示醫療或醫藥僅是尋求因應的其中一個策略,絕不該視為是唯一或必要。而是否是良好的輔助人員,從其論述與觀點可以探查出其偏好的處遇treatment對策,但這「偏好」是須警覺的。畢竟,最重要的是,當事人與珍愛當事人的家屬,應綜合多方面的資訊來得出該怎麼彼此適應與應變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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