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31

●1/31九年級期末考公民部分第40題送分


該題描述詐騙集團經常使用抽獎中獎需預繳贈與稅的情形,希望誘答關於贈與稅的答案。然而本題有老師提出不同見解。因本題涉及爭議,故,經由老師討論與出題老師確認後,確定送分。


---------------------------------------------------------------------
Back to the homepage of "Mr. Q's Web on Social Studies for Secondary Education"

2006/01/21

●1/21評量分數成績轉換成五等第原則(優等、甲等是幾分?)

台北縣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轉換五等第原則

評量

優等:90分以上(含90)
甲等:89-80分以上(含80)
乙等:79-70(含70)
丙等:69-60(含60)
丁等:59分以下(含59)


---------------------------------------------------------------------
Back to the homepage of "Mr. Q's Web on Social Studies for Secondary Education"

2006/01/15

●1/15回顧代導師輪值爭議事件報告

我是吳瑞元老師。95年1月11日星期三下午,我承受到一不公平之待遇,在此說明。
本學期我由資料組長退役選擇擔任專任教師,依照導師輪替制,我將在下一學年擔任導師,所以我特別把握擔任專任教師期間的工作型態,將我生涯中重要的事項排 入本學年來集中完成。但是,我一直憂心的,便是不知何時會來一場「代導師」的輪值,生涯事業與不可預知的職責降臨,都是我的生活中不安的因素。尤其在前一 年繁重的行政工作後,我希望可以好好調理身心、重建人際關係,若是輪值到長期的代導師,我將視之為正常值勤外加重的負荷(因為專任教師的課堂眾多,不若正 式導師有減課),此外我的生涯規劃會有所衝擊與抵觸,那也是難免的。

在十二月間,學務處的組長曾來跟我協商代導工作,我表示想瞭解一下「代導師的輪值辦法」,不過,在我瞭解了辦法想要把握一個婚假代導的機會後,學務處表示 已協商另一老師承接該婚假代導工作。對我而言,當我想把握生活的規劃而要選擇代導時,我發現我並沒有安排時間的自由權。在目前的制度下,我的生活只能預留 代導這個令人不安的職責隨時會發生,我似乎一定要比指定時程值勤還要付出更多家庭與生活的應變代價。我很清楚,正式導師以至於是輪值導護,都不會這樣地因 不確定感而有更多代價。

94年1月11日,是我確定制度與制度實行者很不公正的日子。當我聽到甲老師說將代理我很想代理的乙老師婚假時,我前往學務處查證,學務處主管指出,「因 為乙老師已送出假單,已委託甲老師代理」。我立刻前往導師室找甲老師確認實情,結果,根本無學務處主管所說情事。這是一個欺騙與搪塞的揭穿。

在找甲老師後,請婚假的甲老師提出,依照「辦法」應由該班國文老師丙老師代導。學務處主管隨即趕到現場,直說丙老師因有代過一兩日的「公假」,所以不用再 代。我立刻抗議,因為根據「辦法」,短暫日數、14日以內,以及14日以上都有不同的輪值規定。所謂「不用再代」的免抽籤定義是非常不完備的。

為何我在意婚假代導師的事?事實上,因為有另丁、戊.....等老師產假即將要尋代導師了,若能代理到婚假而免後續各產假代理的抽籤,那相對比起來負擔要 少多了。先前組長也來跟我說,我避不掉了,應該要代理XXX班級導師的產假,組長直指根據計算,就輪到我還沒值勤。我持保留,立刻上樓去看XXX的班級課 表,結果我發現,不是輪到我,事實上該參與抽籤的還有其他老師共三位。行政方面有人騙我,我非常地難過。

回到1月11日我當天後來再到學務處瞭解事情,單位主管說,對於屆臨的產假代導,已經可以抽籤了。當與我抽籤的A老師到場,我們便發現抽籤人數是不對的, 因為有老師沒有過來抽。後來那位老師表示,先前組長已經跟他說代理乙老師婚假便可。看來,我跟A老師在黑箱作業中被出賣了。我們被出賣了!我,想到都很心 痛,我不知道還能怎麼相信人。我的心中存著很多可能,我在想是我是不是對人家不好?還是大家都有背景?我不想為難了請假的人,我也不想懷疑老師們的情形, 可是,我無法釋懷這段一再被騙的過程。

在向學務處抗議處理不公,加上老師們歸隊的開明參與,學務處將安排我們數位老師,進行一個長假代理的抽籤。

在職場的過程中,請假是難免的,我也希望以後在我請假時,有人可以幫我代勞。有為的領導人應開創良好的勞動條件誘因,讓代導者樂於付出,而不至於淪於人際 關係大考驗,或是淪於剝削熱忱。現在,我們看到假期的長短造成勞動條件明顯的差異,如果代理導師的制度可以更加完備,導師都沒有後顧之憂,代導也可因此獲 得加倍付出而有的回饋,這樣便是一個理想的局面。

最後,學務處在此事件造成公正公信力的折損,也造成眾多教師間的誤會與不安,一個鄭重的道歉與承諾,顯然也是必要的。


---------------------------------------------------------------------
Back to the homepage of "Mr. Q's Web on Social Studies for Secondary Education"

●1/15學生學業評量方式參考表

學生學業評量方式

依據台北縣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作業要點(90北府教學字第274106號)有以下方式:
筆試、口試、表演、實作(performance exams)、作業、報告、資料蒐集整理、鑑賞、晤談、實踐、檔案評量(portfolio assessment)

根據吳瑞元老師歸納整理補充以下方式:
觀察記錄、態度檢核、參與討論、課堂問答、情境測驗、自我評量、同儕互評、教師觀察、紙筆測驗、分組報告、分組辯論、資料蒐集整理、分組問答競賽、競賽評量、作業單實作、實境評量(authentic evaluation或稱表現評量)、價值評量

台北縣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轉換五等第原則
優等:90分以上(含90)
甲等:89-80分以上(含80)
乙等:79-70(含70)
丙等:69-60(含60)
丁等:59分以下(含59)


---------------------------------------------------------------------
Back to the homepage of "Mr. Q's Web on Social Studies for Secondary Education"

●1/15公告作業處理原則(小老師或同學都應注意)

作業繳交處理方式:
1.上完課程單元後,小老師詢問老師是否有作業。同學應在上課後立刻完成作業,在下一次上課前交由小老師收齊。小老師按照座 號,將作業打開至欲批改之頁面,合成兩三疊作業,全班達95%同學繳交作業時,將作業交至課堂之書桌或是指定之辦公室座位。通常老師會在單元小考時同時批 改作業。
2.未於指定時間前繳交作業的同學,必須在(小老師)指定期限前交至小老師處。小老師亦應持續催交作業,以班為單位,小老師將整疊遲交作業捧至老師處,並在旁等候,等老師全批改完後,立刻取回補登成績發還。
3.零星落單遲交同學,小老師應斥責要求其親自將作業捧至老師處,在旁站立等候老師告誡與批閱後,同學取回補登分數,才告結案。
4.重要聲明:切勿置放零星作業本在老師桌上,一旦遺失,責任應由學生自己承擔。為何有此原則:因為任課老師任教班級數量非常地多,零星作業在批改完後,並無法即時安排置放之處(老師座位擁有各疊教學所用資料,教具、教材、設備、學習單、測驗卷等,使老師桌面不容留有零星各班之待辦事項。)因此在此重申,棄置零星作業本所造成的後果,學生應自行承擔。





---------------------------------------------------------------------
Back to the homepage of "Mr. Q's Web on Social Studies for Secondary Education"

2006/01/14

●1/14時事評論:「傷人自尊的,後果難料」一語成讖

大家好,我是吳瑞元老師。前幾天有人傳給我一篇關於藝人余詳銓不堪評審打擊事件的文章。那篇文章叫做「你可以再懦弱一點」(請看下方轉貼)。因為我曾經對這個事件在報紙上發言,所以回信給我朋友。我在1/11回信時提出了一個觀點:「傷人自尊的,後果難料」。結果在1/12晚上便傳出了歌唱評審包小柏在電視台被打的事。我想,這個事件某種程度驗證了我的觀點,我想,做人還是厚道一點比較好。請大家閱讀一下我當初回信給我朋友的文章.........
(原信內容).......
基本上我可以接受「你可以再懦弱一點」的觀點。堅強是很重要的,的確不要奢望別人一定得仁慈。

不過我覺得待人不宜太苛,因為傷人自尊的人,後果災難難料。「暴力失樂園」這本描述連續殺人犯的書指出,為何連續殺人犯不會殺他的家人和女友?因為,這些人是讓他感覺到受尊重且有自尊的,反之,不滿意,他就暴力相向了。傷人自尊的人,後果難料。

那個評審便是如此,他沒料到他會碰到一個超級軟草莓。碰壞了草莓,可能就讓一個生命體爛到透喔!這樣招來的譴責,是絕對避不了的。所以,我覺得,不要把每個人都當作承擔得起苛言。傷人自尊的,總會遇到風險要承擔。做人多點保留,用智慧的方式點醒跟拉拔,這樣功德會更圓滿吧!

總之,我覺得厚道是種該提倡的美德。所以我在報紙投書寫了這篇文章。這文章是站在評審心態的評論而寫的。原文最末段被刪了,但也有我很重要的批判。請參考......(參考瑞元老師的報紙文章)

以下為本文所論及之文章原文
標題:你可以再懦弱一點
作者:keroro
2005/12/23 23:01:44

這兩天看著你,和你的家人在電視新聞裡的表現,我一直想,你,還有你的家人,不覺得可笑嗎 ? 看你的母親哭倒在床邊,喊著:「還我兒子來 ! 」是要叫誰還呢 ? 這麼懦弱的行為,是想給這個社會帶來什麼示範呢 ? 看著看著,我不禁想起那個滾在地上賴皮的炸雞廣告。廠商當時沒找你演,實在太可惜了,埋沒了你的才華。

我先說個故事,你聽聽看。大學時期,有位老師,課堂上閒聊,問了大家一句:「請問各位同學認為,梁山伯與祝英台的故事裡,那一個人物最有智慧 ?」

猜梁山伯和祝英台的,當然很多,猜銀心、四九的也不少。但是都沒有人猜對。老師這才揭曉謎底,說是祝英台的爸爸。

他說這個老員外有智慧,因為他一眼就看得出來梁山伯是個沒有用的東西。梁山伯後來的表現也果然如此,感情上受了挫折就要尋死覓活,搞到抑鬱而死,還拋下了辛苦養育他長大、栽培他唸書求學,期待他出人頭地的寡母。怎麼可以把女兒嫁給這種經不起一點打擊又不孝的孬種呢 ?

當然他有一點故意曲解了故事的內容。但是想一想,難道不是嗎 ? 不論是感情或事業,求學或家庭,有誰不用常常面對各種程度不一的挫折 ? 遇到打擊就哭天搶地的人,能成什麼事 ? 真的把祝英台嫁給梁山伯,說不定孬種梁山伯有一天事業不順,就買一包木炭回家燒來全家享用呢。

所以我要說,你實在太懦弱,太給父母丟人。

你去參加的節目,是的,進行的方式,有可爭議之處,我不喜歡。但是,難道你在參加節目之前,不知道節目的性質 ? 不知道可能會受到的待遇 ? 你又不是第一個被嚴厲、不留情面批評的表演者,難道過去其他受到相同待遇的藝人、參賽者,都有變成像你現在這種要死不活的樣子嗎 ? 你是想憂鬱給誰難過啊 ?

你的懦弱表現,太對不起在社會上許許多多家世背景比你差,但卻仍然奮力上進的人。

你以為只有你在受挫折啊 ? 被寵壞的大少爺 !

當年有個年輕人,推銷自己生產的計算機,客戶嫌東嫌西,最後還當他的面把計算機摔到地上,你覺得這樣夠不夠羞辱 ? 換作是你,是不是又要崩潰 ? 你知道人家怎麼做嗎 ? 他把計算機撿起來,拍一拍,拿給客戶看,說:「你看我這計算機多好,摔都摔不壞。」他是誰,你自己去找書看。人家現在也是事業有成的企業家了。

我不禁思考了一番,想知道是什麼想的環境培養出你這種遇到問題就龜縮、逃避、推卸責任的性格。

我看到你的父母,也不過就在幾個月前,也有類似的表現。你父母的一個朋友,上吊死了,他們怪責一名女子,但這名女子,卻曾在他們朋友人生最艱困的一段,付出心力相伴過,這是連朋友的妻子也不願做的事。你的父母怪責女子介入人家的家庭,但又怪責女子,在最後捨他們的朋友而離去,造成朋友輕生。

這名女子,反正跟著這個連妻兒都棄他不顧的男人也不對,離開他也不對。

我不禁要問,他困頓的時候,在國外逍遙的正牌夫人,可曾回國照顧他、幫助他、鼓勵他 ? 這難道不是夫妻關係的意義 ? 莫非,你父母這位朋友,只是他妻兒的賺錢機器 ?

啊,反正都是別人的錯啦。

你父母帶頭將這名女子打成妖魔,將朋友風光大葬,把未亡人扶上正位,接受大家的安慰。我看著出席的頭臉,想著當初若一人出一點力,這朋友或許可以不必死。想著當初若妻兒回國減輕他的負擔,這朋友或許可以不必死。

你的父母,別的時候我不知道,但單就此事而言,行事為人沒有是非。去踐踏一個無力反抗的心碎女子,總是比面對自己的心虛容易。光就那個時候來說,你的父母就為這個社會做了很不良的示範,其不良的程度,不會比介入別人的家庭更輕。

或許在家中,你看過更多更不良的示範吧,我並不知道。但我相信你這麼不倫不類,和家庭教育有脫不開的關係。

被寵壞的大少爺啊,你可能不知道,這社會上所有的人,不論哪一行哪一業,隨時都在面對不同的打擊和挑戰呢。你只不過是一場演出被嚴厲、毫不留情的批評了,就擺出這付全天下對不起你的樣子,會不會演得太過頭 ? 你母親哭倒床沿,會不會做作得太可笑 ? 有這樣的媽,莫怪有這樣的你。

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人,連個像樣的工作也找不到,連下個月的生活費也有問題 ? 你知不知道大概有十萬人,花了好幾年的時間用功讀書,取得教師的資格,才發現沒有學生可以教,只能抱著那張沒有用的證書,另尋出路 ? 你知不知道還有很多人,大學畢業後多花了幾年拿到碩士學位,卻發現去上班的起薪只有兩萬八 ?

你對這個社會做了很不良的示範。你母親也是。那些為你和為你父母幫腔的朋友也是。你還浪費了新聞資源 。大家需要花這麼多時間,去看一個懦弱的成年男子沒出息的姿態嗎 ? 新聞工作者們是不是也該檢討了 ?

你希望得到什麼呢 ? 評審虛假逢迎放水的吹捧 ? 大家都被嚴厲對待,你憑什麼可以例外 ? 還是希望得到社會大眾的同情 ? 我不但可以給你同情,我還可以可憐你。反正可憐你不用花錢。

你父母那位朋友自殺,對這個社會,固然也是一個不良的示範,但是他畢竟曾在接二連三的困境裡,努力奮戰過。到了最後身心都撐不下去了,他還是選擇默默的,找一個偏蔽的地方,獨自處理自己,不想給這個社會添麻煩。你呢 ? 你只是一場演出的挫折,你和你的父母,就想把這個社會搞得不得安寧嗎 ?

不要太自我膨脹了,大家只是看笑話而已。不信,你可以再更懦弱一點,真的照那個炸雞廣告,在地上滾吧,賴皮吧,我相信會比你現在的表現,又更叫座一點。你不妨試試看。

以上原文轉登若有版權爭議,請洽本版版主



---------------------------------------------------------------------
Back to the homepage of "Mr. Q's Web on Social Studies for Secondary Education"

2006/01/09

●模擬考官方答案更正:第19題送分

近日94年1月9日收到教務處書面通知,去年12月份第三次模擬考社會領域經模擬考出題機構表示,該題送分。
該題內容為一位高小姐擬至法院進行訴訟。原答案顯示高小姐可採用「自訴」形式提出告訴。但,經查,除公訴罪之外(如殺死人、經檢調主動偵察之販毒或傷害),「自訴」其實是採告訴乃論之刑事訴訟才可進行的訴訟行為(例如傷害罪,或是偽造文書)。但因題目中的高小姐擬要求民事訴訟賠償,故與「自訴」條件不符。



---------------------------------------------------------------------
Back to the homepage of "Mr. Q's Web on Social Studies for Secondary Education"

2006/01/04

●第三次模擬考公民部分詳解已經可下載與預覽


請按此處連結至「瑞元老師的教育資源網站」本檔案專屬網頁
---------------------------------------------------------------------
Back to the homepage of "Mr. Q's Web on Social Studies for Secondary Education"

●賀課程計畫獲得績優推薦

吳瑞元老師93學年度下學期編撰之課程計畫公民部分,獲選為93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計畫領域教學計畫績優;另編撰94學年度上學期備查之課程計畫公民及地理部分,獲選為績優。

相關課程計畫成果,感謝歷史科劉慧蘭老師指導與協助。



---------------------------------------------------------------------
Back to the homepage of "Mr. Q's Web on Social Studies for Secondary Education"

●站長最新報章發表:評審不該傷及無辜(中國時報)


本文發表於2005年12月24日星期六中國時報第A15版「時論廣場」
(受刪減之報紙刊載版本原文如下)
熱門話題
標題:評審,不該傷及無辜 作者:吳瑞元/北縣永和(國中公民教師)

看到知名藝人之子有心踏入歌壇,卻遭逢評審講評所害,造成精神崩潰的新聞畫面,做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們的內心也是很難過不捨的。在教學過程中,學生總是要面臨許多的比賽考驗,評判參賽者能力高下,裁判難免要做出講評,而怎樣才是一個理想的講評,現在是一個可以好好思索的時機。

在本次事件中,我看到評審的對話聚焦在可看到的失誤上,用語言放大了參賽者的錯誤,在這過程中,少了對其他諸如上台勇氣、大方、儀態、裝扮等值得肯定的部分進行評價,只發表涉及身份的否定評價,或少論其他表現良好的標準,這對當事人來說肯定是全盤否定的自尊傷害。只論看得到的缺點,並不能說是公正與真誠的評審。

評審還論及當事人父母之專業與唱片公司倒茶小妹等進行當事人演出水準之類比。這樣地擴大當事人所為,連帶牽拖第三者以外之人涉入參賽事件,可謂是傷及無辜,讓當事人更為不堪承受。評審應評比賽者本身的表現,不宜連帶指控參賽者家人、門派或其他背景,這才是就事論事。對當事人就事論事跟對人進行身家批評該是可以區分出來的。(報載版全文完)

--------------------------------------------------------------------
(原創版本如下)
標題:評審也應該被評審 作者:吳瑞元(台北縣立鷺江國中公民教師)

看到知名藝人之子有心踏入歌壇,卻遭逢評審講評所害,造成精神崩潰的新聞畫面,做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們的內心也是很難過不捨的。在教學過程中,學生總是要面臨許多的比賽考驗,評判參賽者能力高下,裁判難免要做出講評,而怎樣才是一個理想的講評,現在是一個可以好好思索的時機。

在本次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評審認為自己的評語公正與正當。不過,靜心思考,我們看到評審的對話聚焦在可看到的失誤上,用語言放大了參賽者的錯誤,在這過程中,少了對其他諸如上台勇氣、大方、儀態、裝扮等值得肯定的部分進行評價,只發表涉及身份的否定評價,或少論其他表現良好的標準,這對當事人來說肯定是全盤否定的自尊傷害。只論看得到的缺點,並不能說是公正與真誠的評審。

本次事件裡,評審還論及當事人父母之專業與唱片公司倒茶小妹等進行當事人演出水準之類比。這樣的論評角度也已超越超然與中肯的評價,將評論變成中傷尊嚴的武器。這樣地擴大當事人所為,連帶牽拖第三者以外之人涉入參賽事件,可謂是傷及無辜,讓當事人更為不堪承受。評審應評比賽者本身的表現,不宜連帶指控參賽者家人、門派或其他背景,這才是就事論事。對當事人就事論事跟對人進行身家批評該是可以區分出來的。

在充滿評核任務的老師身份裡,我們都應深刻瞭解:參與比賽的人都是抱著熱情去表現的,這個熱情可以在評審中肯的批判和鼓勵之中,帶給參賽者一生不斷突破與提升的衝勁。與苛刻打擊以致摧毀個人價值相比,造就人們帶著一生的熱情去追逐成功,比散播讓人一生從此絕口不提的恥辱要來得更多功德。相信擔任評審的老師輩者,應都不吝於作育英才,是要造就眾生精彩的多元價值,或是要毀人一生,這也該是評審水準高下的指標了。



---------------------------------------------------------------------
Back to the homepage of "Mr. Q's Web on Social Studies for Secondary Education"

●酷叟講理:為何不能找人代寫作業(談信賴)

主題:談信賴 作者:吳瑞元老師

吳老師前一次在下課時,發現了有同學幫令一位同學寫作業。
對於一個專業教師而言,讓別人幫忙寫作業比抄襲別人作業內容是更嚴重的事。
以我的教學經驗知道,寫作業是一種透過心手勞動,達成學習記憶與熟練的過程。抄別人的作業少了思考的訓練,但無論如何是有透過自己的眼、手和心去體驗上課的內容。若是叫別人代替自己寫作業,這些心、手、眼的訓練和感應過程是完全被略過了,在學習上的效果非常地不好,因為沒有經過屬於自己的學習歷程。

別人幫自己寫作業的事一旦被發現,就像是以前發生過專輯歌曲完全找別人代唱,上鏡頭表演都是虛晃一遭一樣,一旦被揭穿,歌手的事業便也完全完蛋了。他就算以前有真唱過幾句詞,別人也把他以前的作品全視為「可懷疑為假」的。再想想,為何職棒作弊詐賭就足以讓一個棒球聯盟在球場上整個消失,因為,當球賽是作弊的,人們連帶會認為以前所有精彩的球賽,也全可能是假的。人心是不可能這樣被玩弄的,所以,棒球作弊詐賭的涉案球員,他們不能再回到球場,因為沒有球團願意讓他們再進去了。這些涉案球員,就算以前有多精彩的真正比賽,也喚不回觀眾對他們的信賴。人們永遠認為他們的出場,都跟作弊有關的。最近,政府高層的官員涉及官商勾結的疑雲,人們會去質疑他所有財產的取得過程。就因這樣的弊案,這個官員就算以前是勞心勞力合法賺的財產,人們永遠都會去懷疑他這些財產來自不義。

我們應該做個讓人信賴的人,這樣叫做高尚的人格。有了高尚人格,人們也會因此信賴我們種種的「人格保證」。在這樣的信賴基礎上,我們免了處處要去解釋,要去證明一切的麻煩。不知不覺中,我們其實都是在信賴的基礎上進行更深層次的互動。這樣的關係是進步的,也是有所進展的。但是,一旦關係中充滿了懷疑,那麼互動中就得多花很多功夫去澄清與證明,我們都虛耗了光陰,只為了讓彼此有更多可以判斷和互信的基礎,我們接納彼此的時間在這一連串的查證和溝通中被延後了。

我們應該做一個讓人信賴的人。做了一件欺騙他人的事,失去的不只是某人的信賴,更可能因為此事讓更多的人會質疑你過去現在的所有真作為。看看現在選舉,有這麼多候選人在挖以往種種的弊案企圖否定對方。我們是否也要多多提防自己是否留下了往後會被人一再提起的話柄。請記得,作弊或是找人頂替或代打,都是讓自己一輩子不清白的舉動。

做無愧於心,實實在在,讓人可以充分信賴的人。學習要有這樣的態度,對愛情的對象也是這樣。信賴,是帶領我們創造深厚關係的基礎。


---------------------------------------------------------------------
Back to the homepage of "Mr. Q's Web on Social Studies for Secondary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