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學習社會科學與人文學科的立場,看到有些人操弄與誤用一些詞彙,我常會有些惱怒。在以前讀酷兒理論式的文學批評時,覺得有些故意的「歪讀(queer reading)」,是有些顛覆性與運動性的,但我看有些人在講「恐嚇」、「多元文化」、「性搔擾」、「霸權」或是「XX恐怖」,似乎不是與我相同有著學術閱讀的經驗,比較是望文生義,想當然爾的文字使用。這個現象會讓不同層次的人一時不易聚焦對話,畢竟彼此對文字的意涵真有不同的理解。
以下,就是人們常想當然爾所操弄又唬人一愣的「專門詞彙」:
舉例:恐嚇--我曾聽到家長在會議時說導師總是恐嚇學生,追問之後才知,特別是指老師說:「課堂學習單都有完成後才下課。」(恐嚇?這裡不是刑法的概念,純指當事人有被要求所感受的不高興。)
舉例:多元文化--「我們要讓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回到以往足夠的份量,這樣的訴求是對多元文化的尊重。」「讓種族優越論納粹精神的聲音也能傳播,這是對多元文化的尊重。」「要求停止避孕與人工流產的教學內容,這樣多元的聲音必須尊重。」(教育學的「多元文化」,是因為反思主流文化而映照出其他有未受重視的其他文化,於此,回歸傳統和主流,並非「多元文化教育」的初衷。)
舉例:性搔擾--小明與小美郎有情女無意,小明約小美喝咖啡,小美跟閨密說她被性搔擾。(人帥,怎樣都好對待;人不帥,怎麼做都變態。「性搔擾」在法學自有定義,但用這詞彙,就讓人誤以為要開性平會了。)
舉例:霸權--「歷史科教師甄試都是女老師上榜,女考生已經形成霸權。」「身障者與跨性別大聲呼喊都要專屬的廁所,他們聲音那麼大才不是弱勢,而是霸權。」(「霸權」在學術界指得是文化認定與體制設計都獨厚某一類的人,並因此產生對他人的不利與壓迫。)
最後要舉例的字眼是:「XX恐怖」。這我不舉例,請讀哲學學者人渣文本(周偉航)所寫的〈彩虹恐怖真的存在嗎?〉https://goo.gl/a3zFwF
我的總結是,有些詞彙聽起來頗高明的,若不察,聽起來也頗有令人警覺的說服力,但若考量字詞的淵源,似乎經不起學理所定義的標準,於是論辯起來,得花一點時間確認彼此是否在講同一層次的嚴重問題。現在,聽大眾在講「性別平等」與「尊重」等字眼時,有些字詞不是跟自己想的狀況一樣,到底誰造了山寨,真是需要明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