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初農曆春節剛過完,從中央輔導團傳來一個任務,據知立委尤美女委員要求教育部報告在人權教育與性別平等教育目前的作為與成效。於是教育部也要求我所屬的人權教育中央輔導團教師寫一份成效報告繳交。以下就是我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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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教育實施成效說明 吳瑞元老師報告
(教育部人權教育議題輔導群成員、新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人權教育議題輔導諮詢教師)
本人加入新北市國教輔導團參與人權教育宣導活動,因參與團務籌辦之各項教師研習,並因推動「世界人權日」之人權教育主題活動,深深感受人權教育在自身教學的應用與學生的學習、學生思考與氣質上的轉變。以下分述教師與學生在「人權教育」所受之影響。
教師自身的轉變:
1.筆者同許多初參與人權教育研習的教師一樣,原對於「人權」僅止於直覺上的認識,但經研習後,我們認識到在九年一貫課程中原有之「人權教育能力指標」,此能力指標除可對應日常所知之人權事件,更有助於在教學內容中,幫助教師更有意識地檢核教學設計在學習能力的涵蓋層面,並且讓老師所設計的人權課程有評鑑的依據。本人受惠於輔導團所辦之「初階」與「進階」研習,因而認識「人權教育能力指標」,在受訓之後,本人已在自校辦理三場認識人權教育之工作坊,約近40位實習教師參與,並完成能力指標的教學設計實作。本人亦應用「能力指標」參與三次人權教育教案設計比賽。
2.筆者於擔任導師期間,運用人權教育輔導團所推廣之「班級自治」民主原則,將原本欠缺協商與意願的座位指定、班級文康比賽籌辦、班服與座位等行政作為,修訂成按時舉行班級班會,並透過班會、問卷、票選、協商討論等形成班級決策。人權教育的研習讓我更重視分配正義、匡正正義、程序正義與意願的協商。
3.人權議題實於生活中呈現,經由人權教育的洗禮,我對於社會階級、弱勢、中心主義霸權都有更強的敏銳度,讓我在教材的設計、考題的選材,都有比以往的教學更能讓學生可加深、加廣與後續終身學習的啟發寓意。在我的歷史學科中,我嘗試將原住民、新住民、女性、LGBTQ性少數、國際移工、家務勞工、穆斯林處境納入教材與閱讀評量的選材,並於講述時能夠用更經濟的口語表達,流露人權的理念。
4.參與人權教育輔導團的各項研習後,我開始連結人權意識與國際人權法規的關聯。透過瞭解世界人權公約(世界人權宣言、兩公約)、CEDAW,我更快地可以明白人權團體訴諸於哪些國際法規,並可用於檢視各種人權處境。在瞭解兩公約審查與影子報告的設計之後,我覺得讓學生學會使用人權法規語彙、建立話語權的基礎是很重要的教學,我認為這是學生很迫切該學會的生活知能與技能。
學生的轉變:
1.依照人權教育的經驗式、參與式、行動式等教學法原則,我看到學生開始從單純的家校經驗,開始擴展對社會、國家與世界局勢的關心。學生在人權教育融入課程與融入導師班級經營的陶冶下,對於以強欺弱的狀況,變得更有正義感,我也看到學生在一些侵犯人權的時事事件中(歷次的世界人權日主題教學:兒童表意權、零歧視、關心老人、反童工),在這些教學的活動中,我看到學生醞釀著行動、批判與聲援的能量。
2.學生學會開辦班會,並瞭解到如何訴諸於理,並也清楚民主投票不能成為多數暴力(不可任意表決涉及他人的權利)。經由充分討論,瞭解各種選擇的代價,最後做出的決定,因為具有民意的基礎,同學更願意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也願意關注與納入少數者所持的觀點。
3.學生建立的將人權事件與《世界人權宣言》之人權原則相應比對的敏銳度與技能。學生對於二二八事件的補償/賠償爭議、慰安婦與台籍日本兵、戒嚴體制、白色恐怖、二次世界大戰、種族滅絕、轉型正義等教材,可以提出觀點,並建立了寫作與表達的能力,在思考與表達上更有深度了。
以上,是我於參與人權教育研習後,感受到自己教學與學生學習上的改變心得。
吳瑞元
民國10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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