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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4

苗栗縣教育處疑似用校長考績刁難或整肅特定校長,這種威權手段難以通過行政中立與依法行政的檢驗


 苗栗縣議員曾玟學寫道:「校長或教師考績雖說都有制度可依循,但其實有心要操作,可輕易變成整肅異己的工具。去年的校長考績,便有為了修理特定校長而給乙等,這對教育人員來說是相當羞辱的事,後來其不服,向申評會提出了申訴。」

影片中的教育處長講了兩遍:「我是校長出身的,所以我特別『有良心』要給記乙等的校長機會,所以自己幫他們改回甲等。」但議員得知的是:考績黑箱只給總分,且避過申訴機制,行政部門想給機會或不給機會都處長說了算。

曾議員算是大大饒了教育處長,僅要他警惕自己要依法行政。不過,既然大家都可從這影片中看得出是有未依法行政之處,且有未依行政中立而因人設事。知情的任一大眾或檢方也可繼續告發與追究,監察院也可以介入調查。

就像新北市鷺O國中前林姓校長認為自己在教育局都有人罩著,而有不少獨斷強行之事。當年我在鷺O國中曾與權益受害的教師們研討對策,後來終究是讓民間團體伸援、監察院介入,連帶把教育局處理過程有問題的人全都回溯而懲戒了,該林姓女校長在監察院調查後送公懲會判以降等兩級。

老派的校長總覺得權力很大,這種舊威權觀的校長用師徒制,傳承著用考績強逼基層教師配合的惡習,但在法治觀念與權利救濟普及人心的狀況下,威權的威逼常經檢驗就可自顯偏頗、醜陋、法盲無知與無能感召齊心的領導能力。
權力越大,越要謹慎與節制,當班導師時我也常這樣警醒自己處事要兼顧程序正義、匡正正義與分配正義的要項。
 

苗栗縣曾議員的質詢請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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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7

2020年 反霸凌教師研習筆記要點分享

2020.12.18 我抽空參加在臺師大舉辦的人權教育輔導團委員成長活動。這次研習的主題是「反霸凌增能研習」

雖然我已有過多場反霸凌的研習,這次講者頂溪國小柯志賢校長仍提點出幾個清楚的要點,讓我奮筆記錄如下:

一、三級輔導雖然層次清楚,但也常因分層與分工,常使得責任區塊切割清楚,位於第一級的教師可能以為轉介至輔導層級,教師就止住對加害學生的「教學」。

二、「教學」意味著指導學新的之事、指導價值觀與態度。「輔導」其本質則是「幫助」個案。導師和教師在面對霸凌事件時,即使交由學務處及轉介輔導處,教師仍有對個案持續「教學」的職責。


三、霸凌處理須著重三個層面--情緒處理(尤其重要)、調查程序、跨域合作。

四、友善校園的教學:涵蓋情緒友善的體驗、思辨與表達深度的能力、跨域技能的學習。

五、在人權教育的理念中,霸凌處理希望能達到「修復式正義」觀點,釐清真相、責任,理解加害學生的情緒源頭,同理被害學生的處境,培養和好與自律的理性能力。

以上研習筆記,在此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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