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6

●名不虛傳,國家地理雜誌「性別革命」專題,是性平的絕佳教材

●名不虛傳,國家地理雜誌「性別革命」專題,是性平的絕佳教材

我在7-11買了同溫層高度好評與傳頌的本期《國家地理雜誌(National Geographic)》後,果真感受這些推薦並非虛傳,這本國際權威期刊真的做出了我在性別研究生涯中前所未見的精湛的圖文水準,堪稱是性別教育教材的典範。
這期2017年一月號《國家地理雜誌》(後簡稱為NG)的專題是「性別革命:重新定義性別」,封面是個美國肯薩斯城一個九歲自認自己是女生的生理男童。(這個封面的確引發了爭議,詳見中文版官網譯自總部主編的說明:〈為何選跨性別女童當封面?〉)
我一開始在想,性別議題關NG雜誌何事?這是社會與心理議題,怎會放在地理雜誌中。但我一讀雜誌,我立刻懂了。沒錯,每個地域各有其塑造的性別文化,既然我所學的社會學強調性別的社會建構,每個地方自有其建構的性別意識。而該雜誌照片的素材取自美國,乃至西非獅子山共和國,所呈現的性別文化,十足的人類學觀點,也可藉以喚出女男及多元性少數的性別平權省思。
這本雜誌的每幅照片,都是閱讀、理解、批判絕佳素材。光是篇首跨頁的照片,就讓我可研究半刻,震懾於這樣多元的性別樣貌,翻頁同樣是跨頁對於人物的解說,一樣道出了各種難以限定的人性與個體,顛覆了既有性別狹窄框架的認知。當然,這也是當今台灣很多認為男女要像樣的家長不安之處。
我希望對展示多元性別而不安的人士別因為封面而拒絕此刊,因為內頁中有非常多典型的女孩與男孩照片,對強調要當個像樣的男性與女性而言,這份刊物並未偏頗,也未寫明褒貶。
但,有意義的地方是,很多的現象平實地陳述或用照片展現,但卻留給讀者自行延伸解讀、批判與省思。例如圖片註解北京男孩說的話:「我認為身為男孩子,最糟糕的事情就是欺負女孩子,因為女孩子一般來說比較弱小,她們也很膽小....男孩子應該保護女孩子,就像我爸爸保護我媽媽那樣,並扛起一家的責任。」p.10
前述的註解,聽來四平八穩,但具性平意識的老師看得出有些可評論之處,例如「欺負」「弱小與膽小」「保護(權力位階,會否淪於「管控」?)」「扛」「一家的責任」。這些文字,太有深思的意義了,在學習活動中甚為適合帶動討論與檢驗。
看待NG雜誌這期經典的照片,當然得知道這就是世界版雜誌好萊塢的資本規模,我想起曾經也以照片訴說人文故事的《人間》雜誌,而這樣濃濃人文關懷氣息的圖文雜誌,真的好久沒讀到了。

或許這本NG非常地符合歐美主流的學術思潮,非常地政治正確,但在臺灣的此刻發行,還是昭告了經得起國際檢驗的學理。

(本期雜誌刊載美國兒科醫學會親職教育網站「如何與孩子談性」指南)






(←就是這張跨頁的照片,呈現了性別狀態的多樣性,每個人物都可成為學生品評、論辯與省思的素材。)







本期NG內容介紹:https://goo.gl/viGvbM (引自讀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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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4

●一些唬人一愣的「霸權」、「XX恐怖」是真有其事,還是山寨語彙?

站在學習社會科學與人文學科的立場,看到有些人操弄與誤用一些詞彙,我常會有些惱怒。在以前讀酷兒理論式的文學批評時,覺得有些故意的「歪讀(queer reading)」,是有些顛覆性與運動性的,但我看有些人在講「恐嚇」、「多元文化」、「性搔擾」、「霸權」或是「XX恐怖」,似乎不是與我相同有著學術閱讀的經驗,比較是望文生義,想當然爾的文字使用。這個現象會讓不同層次的人一時不易聚焦對話,畢竟彼此對文字的意涵真有不同的理解。
以下,就是人們常想當然爾所操弄又唬人一愣的「專門詞彙」:
舉例:恐嚇--我曾聽到家長在會議時說導師總是恐嚇學生,追問之後才知,特別是指老師說:「課堂學習單都有完成後才下課。」(恐嚇?這裡不是刑法的概念,純指當事人有被要求所感受的不高興。)
舉例:多元文化--「我們要讓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回到以往足夠的份量,這樣的訴求是對多元文化的尊重。」「讓種族優越論納粹精神的聲音也能傳播,這是對多元文化的尊重。」「要求停止避孕與人工流產的教學內容,這樣多元的聲音必須尊重。」(教育學的「多元文化」,是因為反思主流文化而映照出其他有未受重視的其他文化,於此,回歸傳統和主流,並非「多元文化教育」的初衷。)
舉例:性搔擾--小明與小美郎有情女無意,小明約小美喝咖啡,小美跟閨密說她被性搔擾。(人帥,怎樣都好對待;人不帥,怎麼做都變態。「性搔擾」在法學自有定義,但用這詞彙,就讓人誤以為要開性平會了。)
舉例:霸權--「歷史科教師甄試都是女老師上榜,女考生已經形成霸權。」「身障者與跨性別大聲呼喊都要專屬的廁所,他們聲音那麼大才不是弱勢,而是霸權。」(「霸權」在學術界指得是文化認定與體制設計都獨厚某一類的人,並因此產生對他人的不利與壓迫。)
最後要舉例的字眼是:「XX恐怖」。這我不舉例,請讀哲學學者人渣文本(周偉航)所寫的〈彩虹恐怖真的存在嗎?〉https://goo.gl/a3zFwF
我的總結是,有些詞彙聽起來頗高明的,若不察,聽起來也頗有令人警覺的說服力,但若考量字詞的淵源,似乎經不起學理所定義的標準,於是論辯起來,得花一點時間確認彼此是否在講同一層次的嚴重問題。現在,聽大眾在講「性別平等」與「尊重」等字眼時,有些字詞不是跟自己想的狀況一樣,到底誰造了山寨,真是需要明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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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0

●在臉書「公民教學社群」回應某對婚姻平權等公民決策概念有謬誤處


本人站在公民教育的立場看待「婚姻平權」運動,有幾個觀念非常重要,或許多數的公民教師已經瞭解,請容我澄清一下。

1.多數決並非就是民主。

例如台灣公投表決西拉雅族可否被訂為原住民族。
或是某大樓表決隔壁一樓平房應拆遷變成公園。
或是B、C班表決A班園遊會不能賣乾冰汽水,理由是這種有煙霧的飲料會造成享用「煙霧」的風潮。

(表決的限制:無切身相關的人不可參與表決。「切身相關」則應是論證的焦點)

2.擴大「非異性戀屬者」接納入法律保障,是鼓勵人們選擇「非異性戀式的生涯」?

我想很多人都想得出法律保障異性戀有其「鼓勵」異性戀的道理。但若基於自然生殖的抬舉,其實否定其他不以生殖為主的婚配家庭。太抬舉自然生殖,則不免把人當作工具。

對同/異性戀有相同的「鼓勵」是一種平權。為何有人不配受「鼓勵」?把貶低同性戀者的理由多寫,才有說服力。

「鼓勵」應是指在一般權益下再加碼贈送。例如學生答對了,就答對了呀,得分(享有權利)。但某些人答對了,得分再送糖果。這就是特許與獨厚的差別待遇鼓勵。婚 姻平權不具這樣的「鼓勵」屬性。婚姻平權就是受保障的機會均等。平權後,櫃子中的人都出來受領福利,看來同性戀一時增多,但其實只是以往隱藏的黑數得以呈現。

3.關於「同性戀者可尊重」「同性戀行為不鼓勵」的矛盾

用反推來論看否合理:「異性戀者可受尊重,但異性間的性行為不鼓勵」
再用一例:「蘋果手機愛用者『果粉』可受尊重,但使用iphone的行為不鼓勵。」

(值得思考的是,果粉的身份名詞源於偏好與行為,人們卻說「人」可尊重,「行為」則該去隱匿抑制,光是後一句,就否定了該社群的全部或大半的人格了。所以別再說「教師可受尊重」「但教師在課堂用嘴口講課行為不鼓勵」這麼怪的話了,身份與行為是連動的。接納同性戀,就是不打壓基於愛戀、性感受、性追求的人格。人可以個人不愛舔耳朵快感,但說愛舔耳朵而高潮的人不可結婚,就是把自己的好惡貫徹在公領域訴求歧視。論證「舔耳朵」有否影響社會才是關鍵。目前廣泛存在的 異性間性器官的使用有很多的社會成本,但人們若謬推也該「不鼓勵」異性間交媾與其身份,這樣的決策論據會合理嗎?)

4.適性發展的機會平等與社會演化的可能

這樣的平等有點是國家創造各種人民得以發展與實現自我的「自由市場」環境,平權後,大家追求所愛,珍惜所愛。如果同性婚配受保障,那肯定會讓異性戀者提升為更好的人,以鞏固具雙感受力的人來相守相伴(同理,也用於同性伴侶/配偶之間)。為了同/異性戀女男在競爭中變得更好,婚姻平權的制度有其進步性。但若說同性戀有影響社會(倫理)演化,須論辯所舉的負面屬性是否為此血統者所獨有之行為。如果所舉不利演化的事例泛見於同性戀以外的人,例如以生育能力為例,那就該一體適用在社會進行排除。(所以,抬舉某類屬之人不值得享平權,潛藏著基因優越論與基因除絕的可怕。但若論定某些基因、血統或類屬必定包含不倫行為,這又是犯了統計取樣的偏見。) 

5.機會平等與齊頭的假平等

 五根手指不同長,所以自然界本身就不平等。但五根手指都該有握拳與開掌的伸展機會,這就是機會的平等。
原住民與身心障礙者在立足點有其不平等,所以在民法保障下,還多為原住民等另訂專法提升其發展與生活,以彌補起點上的不利。
同志在基本民法下都未能保障下,另訂專法的意義,就像是指定同志學生另走一個門進入教室,看起來都可入教室聽課,但這規定是差別對待,侵害人格尊嚴。
或許有人可說我們的教室都開放的,同/異性戀都可來聽課,看似權益都在。但若這校不給同志學生學籍,宣稱同志進入圖書館可另外申請來賓證,享有權益真的一樣嗎?若說僅有異性戀學生不但有學籍,還有畢業證書有利於事業,由此檢驗,這個學校必須論證為何對同志學生差別對待。

許多人說政府與社會很尊重的同志的,同志其實要怎樣自己宣稱「結婚」,大家都不會干涉,但同志要登記成為婚姻的配偶,政府說不符規定,是不是很像上面學籍的故事?(註)差別對待可以,但除非證明有不配均等之處,否則,對起點弱勢的人們都該提振資源與供給的方式。

 註:因依附政府登記婚姻,可讓當事人不用民事另行約定或另舉證明,就可享有繼承、保險受益、全民健保納保、手術或放棄醫療同意權、土地贈與稅減免、遺產稅、國賠....等百條以上權益,國家讓可以進入法定婚姻者相當多權益,相對的,不在法定婚姻中被認定的關係與家庭,就得不到家庭與婚伴的權益,家庭與伴侶中的未亡人都僅是法律上的陌生人。詳見陳昭如 (2010) 〈婚姻作為法律上的異性戀父權與特權〉,《女學學誌:婦女與性別研究》,第27期,Pp.113-199 發行。   https://goo.gl/L5TZpI

2016/12/05

●戰爭與俗世的荒謬映照--我看《比利林恩的中場戰事》

比利林恩的中場戰事 (2016)
李安導演

2006從伊拉克回來的士兵比利因救援同袍的畫面傳回美國,於是成為美國人歌頌的英雄,全軍班都受到足球隊中場企劃之邀約,在中場秀中將與Destiny Child共同演出。

比利的姊姊則是看穿美國入侵中東的荒謬,積極勸弟弟找個理由退伍,另也推薦弟弟看心理醫師。
社會對於出戰中東的軍人,有的尊敬,可是也有人對軍人挑釁。在洽談中場演出時,還不時有仲介人想安排整軍班的人演出真人真事的戰爭電影,但在商言商,給的片酬卻低的可憐。班長與比利在洽談時,覺得自己出生入死的經驗,變了廉價的電影,就拒絕了電影。

中場秀的經驗是前所未有的,五光十色與隆隆作響的運動場,使比利不時地對應到在戰爭中的場面。美軍侵入伊拉克家庭之中,難以辨識哭嚎、驚恐與憤怒的伊拉克家庭家人究竟是敵是友,過程中美國竟還是樹敵更多(跟越戰的處境很像)。
荒謬的是,記者會時美國媒體一直好奇前線作戰「英雄」的英勇與敏捷,但對比利而言,肉搏戰的過程就是應變而已,但大家還是必須說得很神勇。雖然在軍營時年輕士兵滿腦子都是女人,但面對媒體還是要一副正義凜然的樣子。

記者會中,比利跟啦啦隊長眉來眼去,很容易的就勾搭上了。

足球開場時,比利被美國國歌惹哭。中場秀時,整個上台演出的內容完全無法預期,只能盲目的受到節目人員指揮安排,意外的舞台雷射光、乾冰與爆破效果,竟使軍班弟兄不約而同地引發創傷的記憶,覺得上中場秀是被開了個不尊重真實戰士的玩笑,中場秀換場時,軍班弟兄被要求在舞台上原地踏步或稍息站定,這些軍人都是布景,撐出了美軍英勇正義的想像。

比利原本想與陷入激愛的啦啦隊長相守而考慮退伍,沒想到,啦啦隊長對比利的偏愛,竟是奠基在戰場英雄的想像中。軍人還是得在戰場上才有身份,才受敬愛,比利不顧姊姊的攔阻,選擇繼續與弟兄在戰場上共同奮戰。

這部電影李安很常在人物對話過程中用了主觀鏡頭,這些主觀鏡頭面對對談者,對談者對著鏡頭說話的神情,與黑白電影《西線無戰事》相當雷同,我相信這是李安對《西線無戰事》的致敬,不過,這樣的鏡頭語言,也顯示李安僅有仿製致敬,沒有超越。

但若將對談時的主觀畫面放在3D實境的脈絡中,是不是像極了與人面對面遊說的歷程?你細微地觀察對方的神情,但你一直透過這樣的觀察想知道對話者葫蘆裡賣的藥。3D在中場秀絕對精彩,但也只是電影其中的一幕。3D戰場讓情境十分真實,或許能讓觀眾感同身受這種生死關頭的高壓。但劇中與收尾時的"I love you"看在同族與異族間人與人的對待,真是荒謬又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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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8

●吳瑞元老師編製七年級上學期第二次段考階段講義

●吳瑞元老師編製七年級上學期第二次段考階段講義已可下載

下載連結:http://ppt.cc/aeE4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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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0

●請識讀媒體、勿傳謠言,為婚姻平權與民法修訂平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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