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0

讀〈面對有罪推定,老師也要守住程序〉有感--這篇貼文值得讀

引用文章內容:「職務行為要能保護自己,就必須留下可被檢驗的紀錄。教師平常就應把管教行為制度化:班規、座位調整、提醒紀錄、通知家長、移送學務或輔導紀錄,都不要只停留在口頭印象。一旦發生申訴,教師應立刻整理時間軸:哪一天、哪一節課、學生做了什麼、教師說了什麼、是否先提醒、是否有其他人在場、後續是否通知導師、學務或家長。文件不要只寫「學生惡意陷害我」,而要寫「發生了什麼、我如何處理、依據什麼程序、後續移交給誰」。」


我的觀點:事件時間軸、留可顯現旁證的證人、其他佐證,都是我有持續在做的事。雖然課室沒有錄音錄影,我能做的是留下關鍵字眼的逐字稿、但我不確定要求對質是否校方會以保護學生為由讓「對質」這個重要程序消失,直接變成校方從二手資料形成「有罪」心證。

我遇到的事是有些學生、家長會運用一些刑事、民事或違規的詞彙描述教師行為,有時還常用籠統的字眼(如「課外補充太多」、「評量題目刁鑽」、「教師行為不端」等指控)。但這些指控也常未符該字詞所應具備的法律要件。但光是「教師霸凌學生」、「教師性騷」、「教師開黃腔」、「教師行為不端」、「教師貶抑學生自尊」,就足以讓老師要寫報告自清與釐清,形成外界低門檻的投訴,當事人疲於奔命要為沒做的事舉證辯駁(而沒做的錯,要如何證明其存在與不存在?)

偏偏又遇到校方採「有罪推定」,那該怎麼調整心態與因應呢?請讀下篇原文

當教師擔心校事會議「有罪推定」時,該如何自處?
(20+) 教養議題與隨想筆記 2.0 - 《當教師擔心校事會議「有罪推定」時,該如何自處?》... |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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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讀國小師因安排學生特別座被懲處案有感--如何從源頭避免家長想要提告教師

照顧特殊活躍體質的學生,教師付出心力,但卻容易被積累歷來情緒的家長提告。


許多家長多年來一直收到歷來教師轉知孩子在課堂干擾全班學習的情形,有時家長只能感受無奈,當孩子在班級內越來越不受歡迎,孩子在校也屢屢承受各種管教,心疼孩子的家長開始累積各種報復老師的劇碼,然後精心復仇。不是那個被提告的老師特別可惡,是家長積累了歷來老師對孩子狀況的投訴,不甘老在低姿態位置的家長,醞釀自己也可高姿態贏回尊嚴,他們痛恨老師轉知與投訴時對孩子的挑剔態度,他們在氣老師跩什麼跩。


我並不預設校方、教師或家長哪一方是邪惡的,但在互為主體的情境下,教室內要能提防的是,如何避免發展到家長想要提告的這一步。那個家長想要反轉為高姿態的怨恨,要如何從根源上,不在互動中產生權力位階的誤會?


有些孩子因為體質的關係,常在校內承受校方「管教」,這些管教,孩子傳回家中,就是「孩子受苦、被罰」,不在校園情境中的人,無法瞭解在團體生活中,必然會有規馴成員的手段,那有可能是回應天理、公平與正義,常也是導向有助經營學習環境的必要措施。


問題的核心,並不是說校園必然得懲罰。而是,面對特殊體質的學生,教學者如何引導班級情境,使得班級平靜,孩子少噪動因子,然後自然而然各自相安無事。


而我覺得面對一再過於活躍體質的學生,要避免一再安排處罰讓該生一直處在自我懊悔、受羞辱眼光的對待;教師操作出全班對特殊體質者的敵意與譴責(讓他/她被「公幹」)或許是會走向到該孩子不平不滿,家長認為教師對孩子不好,於是家長萌生想舉證讓教師走人,以求有大快人心的復仇爽意。
我聽說,有飛機乘客以「種族歧視」眼光要求空服員移走鄰座乘客,空服員逕將受委屈的該鄰座乘客升等到商務艙,算是解決問題。厲害的空服員,沒有跟歧視者論理,就是一些默默回補尊榮的安排,在權限內的資源調度,實現天理和正義,讓航班平靜與安全。

請參考案件文章
安排「特別座」險斷送教職!國小師心寒提告逆轉勝 法官:校方調查「有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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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請家、校、導師支持「讓學生作業寫完再出去玩」的制度,也請落實缺遲代價的公平正義


對於缺交作業:我在課堂口頭會通報座號、呼喚站立或舉手(以在日後對質可證老師有確實通報)、詢問有否無法完成的困難、再行協商與指定繳交期限、老師與幹部不斷滾動清點、零散作業成績翻找特定學生欄格去補註與補登、期限到再行催收、聯絡簿貼單再加預約留校、排自己可留校看守的行程、規劃缺遲繳交的代價(不能只有補完作業就結案,要「補+罰」理由如下)......

作業缺遲,影響班務與教學流程的各項工序,規劃代價(例如加量書寫或延後放學,或不應享有完全的下課時段,都屬匡正正義。一是避免擴大班級缺遲風氣,二是匡正以付之代價,也算是給準時者的一個公平交代。)

還是會有家長在家長日時反映,孩子沒交作業,家長都不知道。但校園實務上,很難孩子沒做到的事,事事都通報。校園能確保的是,黑板或課堂有通報當事人。要導師通報他科作業情形,這樣是不符實際的,因為導師對班的整體評估實在有太多項目了:秩序、打掃、違紀的即時處理,家長真的想每一個評估環節(包含13個科目作業,每班26人繳交情形)都要通報嗎?若說家長也都不見得一一回應導師,老師們也無法承受所有學生的家長分別一一反映累積成山的事務對話,導師真的不是只照顧一個學生與只有一個職責而已。

我期待家長不要對老師的指導一再檢驗程序是否做足,然後轉移了老師反映學生應修正的事項。老師可以理解學生未有達標之事必然有各生及各家庭的處境,但標準不適合因人而異(但可有合理兼顧人道的例外)。有些家長傾向要求老師通融,但老師面有難色(或是堅持標準),都是因為作為班級的管理者,須有讓各界感受「公平賞罰」的風範,否則會產生無法領導「眾生」的後果。

我規劃的作業,在校園內的催交程序上,是盡量做到學生知情、補交的程序,但追究作業其實也造成教師行政繁複與時間的成本,連帶犧牲所有班的教學(因為老師也是人,時間用在催、清點、打成績、配套等缺遲者註記,那教師備課、家務與休息就少)。

如果我的教學品質不夠理想,真不好思,可能是我在目前10個班,近300個學生作業、兩個科目,每班每學期部定課程有10次以上評估作業,共4000筆平時成績的配套上,給自己太多程序了;但是,不走這些程序,又會被外界質疑打成績的權威性。

所以,是像轉文的這篇,以後都別規劃與催收作業了,還是班家校、學生一起促成作業責任品格,減少家校迂迴聯絡對學生的催促,讓學生就在下課與放學留下補足(我的作業在下課都寫得完的)?

請家、校、導師支持「讓學生作業寫完再出去玩」的班級制度,也請一致促成未達標必有代價的公平正義。作業可以採差別教育,但原則要有。

僅以此篇說明我的教學措施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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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妥瑞症電影原型人物出席英國影藝學院電影獎(BAFTA)頒獎典禮,粗口遭直播引發爭議

「英國奧斯卡」英國影藝學院電影獎(BAFTA)頒獎典禮落幕,但妥瑞氏症患者約翰戴維森(John Davidson)在過程中脫口髒話及種族歧視言詞的事件仍持續延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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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2

「玫瑰少年」原是中性的詩性詞彙?由蔡依林的歌名而發揚光大?不是的,我為大家解釋玫瑰少年的淵源

FB有人發表言論,認為蔡依林的〈玫瑰少年〉幫助社會促成同志(同性戀)的婚姻平權,我認為這樣的因果論斷是不精確。

請讀李維維的FB 2026.02.22文章
https://www.facebook.com/li.wei.wei.859500/posts/pfbid0Ay1Jxe63cHgUULGg9BenZBj5pqkLZarhWmTrGzbutTbufTxUUGWVENMxtKyKGiHSl

「玫瑰少年」原本是法國電影Ma vie en rose(台灣有上映),也是後來有本敘說葉永鋕性平事件的書名。蔡依林的歌用到了前述的典故。若說該詞彙是個「詩性的詞組」,那該說是那部法國電影引入台灣之前(1998)才成立,當年,電影是有引發一波討論的(電影獲金球獎最佳外語片)。所謂的「社會全然陌生『玫瑰少年』」,這樣的論定不大精確,至少當年電影「玫瑰少年」已經受到性平教育與關心性別平權的人重視,因為該電影具體呈現了性別氣質異於順性別者的處境。因為電影的關係,「玫瑰少年」已經成為一個代名詞,那是性別氣質與眾不同的少年代名詞,同志圈也未必可跟該名詞對等。若說,蔡依林將「玫瑰少年」的故事廣植華語世界,這部分我是認同的。
 
當年,葉永鋕事件發生後,同志平權團體認為這事件相當具有代表性,各性別平權的重要人物透過餐宴聚會(我也獲邀出席),大家形成共識:避免使用「葉永鋕事件」標定受害者是什麼性傾向身份(那場餐宴是希望研議為葉永鋕事件如何展開行動策略,在場的學者、同志團體領袖、關心性別平權的意見領袖,沒人認定葉永鋕必然是或不是同志),於是餐宴大家共識是使用「高樹少年」或「高樹玫瑰少年事件」來代稱。導演陳俊志也在現場,後來他拍了個紀錄片沿用「玫瑰少年」一詞,後來,性平教育的團體在調查事件始末後,也出了使用「玫瑰少年」字眼的專書。
 
我這裡說明了「玫瑰少年」在台灣社會開始使用的脈絡。「玫瑰少年」不能說必然就是在講同志,也非必然是直接促成社會接受同性婚姻專法。「玫瑰少年」一詞,就是源於電影「玫瑰少年」與對應「葉永鋕事件」。這首歌在同婚倡議的時代氣氛中產出,有其藍海的詮釋空間,但從性平三法在公投中全敗,可知蔡依林的歌並無助於社會接納「非順性別者」與異性戀之外的生涯。
 
〈玫瑰少年〉這首歌是對「玫瑰少年們」悲憐和鼓舞。對青少年有所悲憫者,不見得會去支持性取向的婚姻平權。但蔡依林的歌讓俗世因得知憾事而有悲憫與接納,這樣的確功德無量,該給個具有人道關懷的獎(獲當年金曲獎的年度歌曲獎,得獎理由是有對應同婚平權的時代意義,代表的是評審對同婚的支持立場),這樣的附會,反正也不是壞事。但請不要視「玫瑰少年」必然是「同志」了。可以是,也可能不是,總之,請多善待與眾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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