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8

我覺得留長髮而被處免職的男警很有道德勇氣

我覺得留長髮而被免職的男警受到了相當不正義的裁斷,尤
其是以「社會觀感」為理由的裁決更是讓我覺得不公。

事實上,依「有違社會觀感」為由的裁決,有可能只是因眾人的不習慣與偏見,蒙蔽了該還公道的真相。設想身為公眾人物、政治人物、原住民、新住民、性別少數社群,甚至是嚴管勤教卻不被家長信任的教師,用所謂的「社會觀感」來論斷是非,誰能知道全憑良心而冷暖自知的當事人如何有口難言?

揚著「社會觀感」的旗幟,然後將人定罪、剝奪人的權利,是不是也常像偏頗的媒體,在激起了人心狂熱後,鼓動社會集體噬血投石。然而,真正的正義是如此可以輕易論斷的嗎?
⋯⋯

就是這種粗淺的「社會觀感」論調,讓我覺得「多數決」不見得是真理,反而是一種仗著有偏見的人多,便以踐踏弱勢為樂的暴力,這相當可怕。

這樣的可怕更突顯長髮男警他的道德勇氣的崇高,我看到他以自己的工作權為賭注,讓「所謂社會觀感」竟存留的偏見,與現行制度抵觸性別法律立法精神的矛盾,由他的案例讓社會開始檢驗與討論。現在大家也在風傳:男警的長髮為何比體重過重跑不過匪徒更傷警紀?

而這有一篇黃竹安寫〈一個長髮男警戳破了警界無視法律的惡習〉,該文從國家機器的角度批判了警界「軍警紀律不彰、選擇性執法、收賄通牒」流露著盲目服從、欠缺獨立思考的法治教育。

作者說:「究竟是希望警察作為一個「執法者」還是「執法機器」?恐怕不言自明。」真一語觸及人權教育的真諦--人就是目的。人不該是機器與工具。
照片來自臉書「支持警察團結,保障警察權益」相片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policeright.tw/photos/pb.601361836608573.-2207520000.1450377538./907557915988962/?type=3&the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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