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bulletin of Mr. Q’s Web on his life, thoughts, and Social Studies for High School Education一個中學教師,江湖稱為酷叟老師(酷叟也夫子)公布校園、教學與生活隨想等相關消息。(managed by Ryan J. Y. Wu 吳瑞元,qsirwu)。
2017/08/27
《月光下的藍色男孩》可得奧斯卡最佳影片非浪得虛名
以前呢,關於青梅竹馬的戲,我會將《盛夏光年》和《愛在暹羅》一起類比。我甚至一度覺得《愛在暹羅》比較好看。不過看到了《月》片後,現在想,若去除黑人身分認同與黑人社區的部分,那種由童年而建立的好友情誼,那相知相惜的知己(摯友),《盛夏光年》出現的時間反而比《月》早有了先見之明。我有種觀片後的傷感,就在想起兩片時浮出。
《月》和《盛》都處理了兩男(不見得都可定義為同志,隨你)摯友發生了情愫,在無法言明之下,但又超越偏見而能彼此接納的狀態。故事的後續,一樣是難以預測,但最美的就是那段共同走過的歲月,與互相疼惜未能彼此參與的歷程。相逢時,那補足的缺憾,是最美的關係也是最具意義的時刻。
那,侯孝賢的《戀戀風塵》也是女男間的青梅竹馬之愛,跟《月》比起來如何?那我得說,那令人惆悵與回醞條件真的就少了些。最主要是,同性間的情愫,摻雜著內心恐同的自我否定,附掛著怕被貶為女方的男性自尊,以及巨大的同志污名副產品,使得同性間的情愫難以言明,曲折避諱,且不易確認(到底是性的遊戲呢?還是有愛呢?),於是那描寫苦悶、迂迴的過程,就充滿了戲劇張力。當然,《戀戀風塵》中的女男追求,也有這麼基於雙方之尊嚴而婉轉、錯失、告白及確認的歷程。觀影的樂趣就是察看這些細微的表情和互動,跟著一起參與確認有愛無愛的有趣歷程。但若論戲劇張力,女男間還是得操作階級、貧富、價值觀等等對比以創造出具反差效果的戲劇力。而男男間也放入同前述的這些反差,那衝擊就更大了,至於女女間,可能少了男性沙文自尊的這一環,角色為情所苦的戲劇張力,似乎就沒男男般高反差。我不是說男男的感情戲都比較精彩,而是在講某些故事草稿容不容易營造的戲劇性強度。基本上,電影好不好看,除了角色與情節的設定外,還要看導演會不會說故事。
《月》的導演算是說了個好故事了。在階級的落差上,取材自「黑人」、「瘦小」、「貧民社區」,導演好好的介紹了一個黑人社區的世界,完整地勾勒了角色成長的歷程。在宏觀的角度上,導演述說了霸凌的源由、產出反擊自信的機緣、教育的失能、家庭功能的頹傾、毒品與性交易的因果、犯罪與死亡、就業與更生。在宏觀的社會議題中,導演將道德批判淡化,用人文的視野陳述現象,呈現了對多元社群的憫惜。因此,這部電影有深度也有廣度。
而在微觀的個體生命經驗中,他也讓有心的觀眾可以察覺到主角、(有得獎的,第一段飾演販毒老大)男配角的心情轉折。其中,道德良知是在一些情節發生時,在角色表現一副難以啟齒、低聲承認的表情中流露的。例如,毒老大好心留宿小朋友夏隆,卻也得回答夏隆追問其母的毒品是否由毒老大供給。或是,前一晚是好朋友的凱文,卻非得在惡生起鬨時從眾選擇夏隆來欺負。多年後,假釋中且成為廚師的凱文對這份愧疚,透過好好的一餐料理與問候,彷彿是一次最又誠意的致歉。這些道德良知的浮現,不流於說教,而是奠基於人與人的情義,所以我說這是人文取向的電影,不是道德宣傳片。
所以,宏觀的視野也有,故事的脈絡也清楚,也處處流露了社會批判的素材,主角「夏隆」這角色相當立體,情感與身分認同的推展也具層次。所以,我看這部片就想看看奧斯卡的「最佳影片」是否僅是因為題材的政治正確與同志的時尚而給獎。看來,不是這樣的。《月》就是一部好的電影,是那種會讓人有濃濃憂傷,但又讓人對愛和人生抱持著一點兒希望的好電影。
PS.上面的海報取自維基百科。經一起觀影的A.告訴我,我才驚覺這以男主角夏隆為形象的海報,其實分由飾演童年、中學、壯年三個演員的臉拼成一張臉的。最右的臉是壯年後的夏隆,留著落腮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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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6
真實孩童遭受性侵改編之韓國電影《希望:為愛重生(素媛2013)》
因為是因為改編自真實案件,對於受性侵成重傷,導致一輩子必須裝設人工肛門的小女生,對照在法庭中歹徒依舊狂妄,那種純真與邪惡的對比,那種一輩子的苦難與半輩子就可自由的落差,整片看來就讓人悲憤。
這部電影刻畫受害女童的深層創傷,描寫家長的自責與彌補,帶到同學的接納與協助重返人際關係的社工處遇,使整片不只用人文關懷讓人思考司法的制度,還觸及相當多受害者各個層面的探討。
當然,經濟拮据的爸爸熱汗罩在巨型卡通布偶內追蹤觀察受害創傷下的女兒,數幕都能讓人感受父親的真情,連出借舊款的布偶商,讓我隱約也可感受到人情味的感動。
小女孩後來都得戴上人工肛門,家長為了避免孩子動作時與塑膠排泄袋弄出尷尬的雜音,就讓女孩斜背小皮包,內裝糖果,讓小女孩到校可以分糖果給大家吃,讓皮包內的糖果聲混蓋排泄袋的聲音。這是一個很體貼人工肛門者的示範,站在人權教育的角度上,人們設法維護他人的尊嚴,這是最該提倡與重視的作為。
謝謝福和國中輔導處安排了這麼好的影片,深深地增強了我對刑案受害者與身心障礙者處境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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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6
●異性戀又哪裡迫害了同性戀了?
看到我的蘋果日報網路論壇投書有質疑我的多篇回應,我大致花了點時間也寫了些回應。內容有點像是基礎人權課程。
讀者大致是質疑了一個問題:
1.異性戀哪裡有迫害同性戀?
2.人權教育怎麼可以有偏頗的立場?
我在此詳細回答。
我的這篇文章並不是在詆毀所有異性戀,但對於既得利益又不願分享權利的異性戀是有批評的。用例子來說,在談女權時,並不是就是詆毀個體的男性。談女權,或是女性升遷時所遭遇的透明玻璃窗,批評的是男性享有優勢的文化與體制。所謂的「異性戀霸權」,在學理上不是在講異性戀個體都是霸權,而是在指制度上以異性戀為中心,獨厚異性戀卻沒看到其他的不公平體制。例如在婚姻、繼承、家眷福利、法官直覺的心證判決、領養、捐血受血,及偏見下對異性戀有保障,對同樣身為人的同性戀剝奪權益,這樣在制度上的漠視、在文化上所產生就業、工作與嫌惡等等,就是「異性戀霸權(heterosexual hegemony)」。可讀性別研究學者所寫的〈「異性戀霸權」是什麼?〉https://twstreetcorner.org/2015/02/03/youmeihui/
正因為這樣的學理名詞概念已趨成熟,所以高中課本也有納入這個名詞來分析體制與現象。社會中有很多的主流身份(男性、中產階級、漢人、高富帥美苗條玲瓏、成年人...),也常覺得自己沒有迫害到誰,但主流的人不假思索所做出的政策、法規,卻猶如男性建築師做出了性別空間對分的廁所,看似公平,事實是女性如廁排隊,男性小便斗還有空位。這就是在盲知下所展現的「男性中心主義」之傷害。
並非說處於怎樣主流的身份就是有罪與為惡,而是我們要能盡可能覺知權力與資源分配有違失公義之處,我們更要同理自己也有主流與身處邊緣的多元身份(例如是個男性,又是個沒在勞基法保障內的勞工),然後,我們能找出兼顧機會平等的制度(例如女性廁間要多,佔的面積大,男廁小便斗不得不變小,但女男等候能小便解放的時機是均等了),如此來釋出主流者的優勢,與弱勢、少數、非主流的社群共享資源與均等的福利機會。
所以,這篇文章不是在說異性戀不好,而是說以異性戀為優勢的制度是不好。這篇文章也不是說同志要成為優勢,同志權益就算比照異性戀同享法律權益,也不會贏得過用歧視與偏見看待同志的社會成見。猶如即使歐巴馬都當總統了,黑人民權運動走了150年,也沒能遏止歧視。女性的歷史更久,但對待女性仍有同工不同酬。以上論述可不是指稱特定的白人或男性迫害了誰,但體制與文化真的就是獨厚了一些身份,異性戀優先、異性戀優待的狀況便是如此(婚姻身份、繼承、家眷福利、法官或社會的心證判決、領養、贍養、撫卹、捐血受血、國宅分配,及未受偏見)。所謂的「迫害」不是 一定有刀濺血,所謂的「迫害」更無奈的地方是,在盲知、漠視、自私之下,助長與維護了不仁的事。
所以《熔爐》裡法庭一度忽視了聽障聽證者的需求,一如許多人未明性少數社群者的需求一樣。在教育的學理上,人權教育最重視的就是機會的平等與人性的尊嚴,就這樣檢驗權力、資源的分配,能帶給學生就是同理心、洞見、論理與倡議公義。人權是關於人能幸福的權利,在此基準上,不幸福是因為制度與成見,或是把人當作了工具(例如為某種神話而活,或是為了生殖而存在,但不是為了真誠的自己而活),所以有了人權教育的啟發,就要倡議與移除讓人不幸福的因素,讓人不要淪為工具而苦。同志權益並非提升,異性戀或人類就滅亡,是各自眷顧自私的基因才促成屠殺和毀滅。有了多元性傾向(含異性戀)生涯的人生選項,反而是讓人更能實現每個獨特個體的意義,這是人類互利與實現人之所以為適性發展之人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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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7
●在基隆德和國小參加人權教育分區輔導活動,這是一場兼具感性與理性的研習活動
基於中央團的職責,我必須到幾個責任分配縣市訪問並紀錄各地團務運作情形。在基隆的部分,我原本選定基隆團在正濱國小的分區輔導活動時參與,但看到基隆團的行事曆,在雙十節後即刻有場在基隆市中山區的分區宣導活動,地點是在德和國小,這讓我眼睛一亮。
原因是這樣的:我在新北市服務之前,基隆市中山高中(完全中學)是我考入公立學校的第一所服務學校,而德和國小就是位於中山高中背後的山坡上,兩校可說是相連的。以前在中山高中教書時,操場還常有德和國小的小朋友在上體育課,我一直很好奇,德和國小到底有沒有跑道與操場。
事隔15年,中山高中都已經全改建了(如照片中的飛碟基地圓樓),我卻未曾有機會瞭解一下德和國小這個鄰居,這次,趁著中央輔導團的團務工作,我藉著公務來德和國小訪問與踏查。
上週的天氣一直都非常地不好,我熟門熟路地開車冒風雨來到德和國小,據我觀察,為何基隆人會手持著新式的反摺傘,正因為這裡東北季風與西南季風交逢,秋冬鋒面總帶來斜打的雨,一開車門,傘太慢,全身是無法不濕的。
這天除了看到了德和國小在我離開基隆後已經推出一塊平地的操場(因基地範圍小,跑道還不能繞一圈),最有意義的,是我在今天的分區輔導研習中,透過基隆人權團講師吳心怡老師,看了很多很有省思的影音片段。
基隆人權團講師(仁愛國小)吳心怡老師,透過許多新聞與專題報導的短片,傳達「人權」中彼此關愛、善念的人性本質,但吳老師的影片也透露人性受到社會化影響所產生的偏見,據此,吳老師提示教育(者)的重要性。
吳老師的演說非常特別,一開場開宗明義說本研習過程中,講師的問題不必然要回答、沒有討論、不用分享。我本想怎麼研習的重要元素都抽掉了。但看完吳老師一段段引人省思的短片,我發覺我的確一時都無法對影片的內容說出定論。我對研習看到的許多片段感觸很深(例如少女馬拉拉公開的演說、公車中一個年者者與小學生實力相當的對罵、社會連結與幸福樂園改變上癮行為)。這一段段的素材,讓我在心中產生很多複雜的感想,但似乎也難用言語道盡。
我想,「不用回答、沒有討論、不用分享」是有道理的。在這場研習中,我們時時地陷入靜默的思考,這樣的共鳴,竟是莫大的分享;更有意義的,是我們用心在感受人權教育的意義,我想我在研習時、研習後都還在慢慢地沈澱思索意境深遠的素材,是非不再是速食的判斷,而是更多說不盡的人文、理性與情感的多層次關照(例如吳老師講到家訪自己班的中輟生的經驗)。這樣透過語言、影像而讓人激起心靈的震盪以理解人權教育的經驗,是相當不同於我以前仰賴文字、名詞所達成吸收的人權教育課程,其中必然有巧妙的佈局
在德和國小的研習尾段,我獲邀講幾句話,但之前吳老師的宣講內容,讓我內心激盪與陷入多層面的省思中,我明顯地語無倫次地講出「深受感動」的回應。因接連著到台中參加工作坊、又到中壢連兩天的12年國教研習,大家看到我現在心得整理的這篇基隆人權研習經驗,或許大家仍能感覺我沈浸在持續的思考狀態,但就如我在研習場所說的,一部好的電影,就是在影片結束後,讓人還會從很多角度去回想裡面的道理,仁愛國小吳老師主講的研習,就是讓我覺得這麼精彩且影響深遠的。
謝謝基隆人權教育輔導團讓我們有機會領受很特別的研習體驗,也謝謝德和國小團隊的招待。感謝基隆給我的滋養。
德和國小處可望見協和火力發電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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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30
「拉肩帶」的論辯中談止戰,難道不是鞏固既有保守勢力?
今天,我再讀到陳俊光寫〈A爛「拉肩帶事件」:政治正確侵入部落,土著驚慌失措〉一文,這文評論了政治正確下簡易發生的言論檢查與批鬥。我當然認同檢索與批鬥生活後台流露的沙文意識,基本上意義不大,性別平權也不該以個人政治正確的理念遂行小警總般的獵捕與審判。
不過,我對於陳文認定「拉肩帶」言論應站在同理和包容這立場,並不是那麼認同的。
我也在想一天到晚殺人的劇情片都不至於引發坐捷運或接小孩可能被殺的焦慮,但捷運與小孩被隨機殺害的事件,卻引發社會的不安。
看完陳文,就「拉肩帶這事」我想或許陳文表達了不該追究所有後台所講的自在表達。不過既有的批判言論大多是表達了這件事引發很多曾不預期中受害或擔心未來不預期會受害的焦慮。
這樣的焦慮所激發的表達和批判,應還是有意義的。我想陳文想說的是「政治正確」的效應,就不好。
以「拉肩帶事件」為例,為了重建一種可重回信任的社會想像,激起了社會的圍剿。但我在想陳文的立場是在說這樣的圍剿是必要?還是不必要?或是,怎樣才必要。
陳文似乎表示恐怖份子不會因某些訊息的擴散而更多?大家怎麼覺得呢?
到底應放任「恐怖」的溢出/逸出,還是該制裁「恐怖意味的宣傳」?還是越譴責越達到宣傳,還是譴責足以控制受害量?還是,讓自然市場的果報自己調節?
現在很多人在批評準政委張景森在後台所流露的意識型態,沿用陳文之意,是否對他拉警報是用「社運腔」壓制「工程人的腔」?而讀完陳文,我彷彿也感覺陳文覺得現在知識與邏輯論說的「同運腔」是用著「優越感」在對同存「優越感」的「護家一夫一妻美滿家庭腔」互進行警總派系的獵捕對決,所以,各有弱勢的彼此,逸出/溢出的狂妄,就寬容別獵捕譴責了,是這樣的意思嗎?
沿用陳文的意思,可能會指相對文化資本匱乏而成為「酗酒家暴丈夫」者,也該有人代為發聲。這我覺得OK。
但我比較警覺「代為發聲」是否與「認可」等同,猶如我比較不希望同理了「護家盟」的某些弱勢,然後體制不利下的「同運派」卻被講成是強勢的壓迫者。用「嘜相害」來阻卻論辯,人間如常照舊,應不是陳文的主張吧?那陳文主張實力相當時的論辯,就無任何一方壓迫,有這麼一天嗎?但,怎樣才能「實力相當」?述說「去彈人家肩帶」者真有那麼弱勢而受「壓迫」嗎?
權力競逐下的和事佬,難道不是終究鞏固了既存的保守勢力?
現在,很多異性戀說被性權派給「壓迫」了,男主管說被另一部門的女主管給「壓迫」了,都更派被釘子戶壓迫了。怎樣才是弱勢,竟說不清了。都是弱勢?嘜相害?
評論之文本來源:
〈A爛「拉肩帶事件」:政治正確侵入部落,土著驚慌失措〉by陳俊光 發表於關鍵評論網站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317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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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1
我在中學課堂教了「死刑」與「廢死刑」各自論點,這有我初步的想法
人文學科與社會學對人的行為有個認定:人會走到某一步,都是生命歷程、遭遇、社會、環境所使然。
(我們該分擔健保費用來照顧因菸酒過量而「愛」生病看病的人嗎? )
(菸酒過量而生病是個人問題?還是財團、媒體、功利文化的壓力使然?)
﹍﹍﹍﹍﹍﹍﹍﹍﹍﹍﹍﹍﹍﹍﹍﹍﹍﹍﹍﹍﹍﹍﹍﹍﹍﹍﹍﹍﹍﹍﹍﹍﹍﹍﹍﹍﹍﹍﹍﹍﹍
※延伸閱讀
●以下這篇是很好的媒體識讀選材,可與我的文章搭配比對。請讀〈媒體的洗腦神話:隨機殺人新聞,暴露言論控管〉:這篇談到在隨機殺童案所引發的「死刑存廢」爭議,牽涉到兩種不同人性的基本假設,主張「性惡說」的,會覺得人不會悔改,出獄也會繼續為惡,所以罪犯處死對社會最好;主張「性善」的,則傾向終止「死刑」,給予人重生的機會。我的課堂,恰也談到這樣人性假設的差異,當對看待人性的角度不同,就形成了不同的信念與立場。
請讀盧郁佳寫〈媒體的洗腦神話:隨機殺人新聞,暴露言論控管〉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304783/?utm_campaign=shareaholic&utm_medium=facebook&utm_source=socialnetwork
●我很驚奇地讀到來自中國的交換學者對比中國人權迫害實例,犀利又高明地反諷台灣突然出現大量「防範犯罪」的生活監控與極刑建議,竟是與中共專權走向相同的路。這裡介紹的這篇文章,特別點醒讀者要識明專政者特愛「生活監控」的政策,因為打著「保護人民」的正當口號,當權者就可蒐證編罪,排除異己。請讀〈為何慘案後 大家想做中國人〉 | 即時新聞 | 20160331 |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331/828535/
↑↑這篇非常精彩。能吸納世界各地傑出的人才在自由氣息的台灣使展長才並提攜台灣的進步,這是台灣要珍惜的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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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6
新北市教育局對學生執行「書面反省」提出解釋
第1頁,共2頁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
1樓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2月3日
發文字號:新北教特字第104020570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轉知有關「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下稱本注意事項)」第22點第1項第4款「書面自省」於教學
現場執行之妥適性與應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貴校利用
校內教師相關會議加強宣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040010961號函辦理。
二、次依本注意事項第14點規定略以,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目
的之一係「啟發學生自我覺察、自我省思及自制能力」。
三、再依本注意事項第22點第1項第4款規定,「要求口頭道歉
或書面自省」係為教師一般管教措施之一。
四、教師基於輔導管教目的,要求學生進行書面自省時,相關
的執行程序務必嚴謹完備。例如:將學生狀況及安排書面
自省一事預先告知家長;另基於維護學生受教權,不應於
上課時間要求學生寫自省書;教師亦不應對學生書面自省
9裝訂線內容預設立場,應尊重學生書寫意願及其書面自省內容等
。
五、學校負有調查學生犯錯或偏差行為事實經過之責任,不應
基於調查事實之需要,逕予要求學生配合撰寫「事件經過
紀錄表」等類此表件。惟學校基於釐清事件發生經過及學
生犯錯事實之必要,而需請學生敘寫「事件經過紀錄表」
等類此表件時,亦應尊重學生意願,不得以不正當之方式
強迫學生為之,亦不得因學生拒絕而據此論斷其確有犯錯
事實,更不應將「事件經過紀錄表」或輔導學生自我省思
之「書面自省內容」,做為學校審議學生懲處事件之唯一
依據。
六、綜上,基於維護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與人
格發展權,教師應參照本注意事項之精神與意旨,本於教
育理念,依據專業知能與素養,釐清學生行為事實發生經
過,若需透過「書面自省」輔導學生,應以培養其自我覺
察、自我省思及自制能力為原則。
七、另依教育基本法第15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4條及相關法
令規定,學校應提供學生對教師輔導與管教措施提出申訴
之救濟途徑,併此敘明。
https://nfil.es/w/ge7l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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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3
好文推薦:解析洪蘭現象(洪蘭劣譯作品新聞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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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1
2013/02/05
愛無盡‧夢飛翔 Captain Abu Raed電影心得
From Evernote: |
愛無盡‧夢飛翔 Captain Abu Raed電影心得Clipped from: http://app.atmovies.com.tw/movie/movie.cfm?action=filmdata&film_id=fcel21017428 |
2012/09/01
轉載 「老師要告訴家長的其實是....」
老師要告訴家長的其實是......
一邊口譯一邊筆譯,大家就加減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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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 年夏天,我有幸認識一位優秀的小學校長,某州政府不久前才頒發「最佳小學校長」的獎項給他,而他也實至名歸,因為大家都很擁戴他。但是他竟然要離開教育界 了,我驚訝的問他為什麼,他說:「如果有一個學校的學生都是孤兒,你要我去帶,我絕對義不容辭,但是我實在受不了家長了,他們真的是讓我很想死!」
不幸的是,他說出了許多老師的心聲。目前美國的新進教師平均只工作4.5年就離職,而讓他們辭職的一個原因就是因為「受不了家長」。家長對老師的惡意批評愈多,學校就愈難找到優秀的老師。
大家評評理,遇到這種狀況,老師怎麼不會抓狂?!
第四、父母要當合作夥伴,不是檢察官。孩子偶爾犯錯很正常,這是他們學習的一部分,可以學到很寶貴的人生經驗。老師最討厭父母阻撓孩子學習這些人生經驗。我們把這些家長稱為「直升機家長」 (helicopter parents),因為他們就像直升機一樣在孩子上方盤旋,孩子一犯錯就降落拯救他們。老師給孩子79分,是因為孩子的作業「值」79分,你們不要安排跟 老師會面,要求老師給80分。你覺得是80分,但是79分就是79分!
拜託......搞清楚好嗎,通常是好的老師才會給低分,因為他把標準訂得很高。結果現在的父母是看到孩子拿低分就去找校長!
下次去找校長前,父母應該換個角度想:孩子拿到的分數是他們「努力之後獲得」的分數,而你申訴的老師是真正教得好的老師!
而且,父母應該是老師的夥伴,不是檢察官。我班上有個小孩作弊,結果他父母竟然說要找律師告我,因為我在他孩子身上貼上「罪犯」的標籤!現在很多校長說,愈來愈多父母會帶律師去開親師會!
我覺得老師真的很悲哀,現在工作都是如履薄冰,不敢說實話,因為一點點小問題可能會變成大災難。
家母說,有個小孩用麥克筆在自己的臉上畫畫,老師想辦法用抹布把墨水擦掉,結果在臉上留下紅印。小孩的媽打電話給律師,最後那個老師被炒魷魚!
天啊,這麼小的事情都會讓我們失業,誰還敢走教職?如果老師害怕上學、不敢面對家長,那父母就是把學校最好的老師都趕走,也讓有志從事教育的人都打退堂鼓。
最後一點,遇到問題要用正面的方式處理。
如 果孩子回家說了什麼讓你們擔心的事情,父母可以找老師,但是應該跟老師說:「孩子說班上發生了這件事情,但我們都知道孩子有時候會誇大其詞,而且事情總是 有不同面向,所以我想聽聽老師的說法。」如果你們還是不滿意老師的說法,那可以去找校長,但是千萬不要在孩子面前批評老師,因為如果孩子知道你不尊重老 師,他們自然也不會尊重老師。這下子班上會有更多新的問題出現。
老師都知道父母深愛自己的孩子,但我們身為老師也很疼愛孩子。所以我們懇求家長,信任老師,支持老師,站在學校這邊,而不是一味對抗。我們需要父母的支持,也應該獲得應有的尊重。請協助我們,鼓勵我們,讓我們覺得付出有收穫,這樣我們才會竭盡全力,提供更好的教育給孩子!
我身為老師,這是我的承諾。
2012/08/22
2012/08/07
43個媽媽可能沒教的人生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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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個 媽媽可能沒教的人生細節Clipped from: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403247129723543&set=a.190943007620624.44750.187770834604508&type=1&theater |
(2)在酒桌上與別人碰杯,自己的杯子一定要低於對方的,特別是對方是長輩或領導..
(3)晴帶雨傘,飽帶乾糧,未雨綢繆總是好的..
(4)如果問別人話,別人不回答你,不要死著臉皮不停的問..
(5)吃飯的時候盡量不要發出聲音。
(7)別人批評你的時候,即使他是錯的,也不要先辨駁,等大家都平靜下來再解釋。
(8)做事情要適可而止,無論是狂吃喜歡的食物還是鬧脾氣。
(9)到朋友家吃完飯,要主動幫忙洗碗清理桌子,主人做飯已經很辛苦了,不能事後還讓主人清理..
(10)生活中會遇見各式各樣的人,你不可能與每個人都合拍,但是有一點是四海皆準的:你如何對待別人,別人也會如何對待你..
(11)待客不得不大,持家不得不小。
(12)把拳頭收回來是為了更有力的還擊..
(13)人活在這個世上,首先要學會一個"忍"字..
(14)任何時候對任何人不要輕易告訴對方你的秘密。
(15)錢不是靠攢的,會花才會賺..
(16)學無止境,不僅僅是學書本知識,更要學會怎麼待人處事,社會遠比你想像的要復雜。
(17)不要跟同事議論上司或其他同事的是非,你的無心之言很可能成為別人打擊你的證據。
(18)做事情,做好了是你的本分,做的不好就是你失職..
(19)只有錯買,沒有錯賣。不要只顧著貪小便宜。
(20)有時候孤單是正常的,不要害怕,要自己調劑..
(21)有真正的朋友,但不知你有沒有福氣遇到。不管有沒有遇到,都不要否認它。不要算計別人,尤其不要算計自己喜歡的人。對自己喜歡的人,不要使用手段去得到..
(22)最勇敢的事情是認清了生活的真相之後依舊熱愛生活。不要害怕欺騙,但要知道世界上存在欺騙..
(23)借錢的時候,心裡要有個底,就是要想著這個錢是回不來的。所以藉出去的錢永遠要在自己能承受的損失範圍之內。可以承受的數字以內,即使回不來,也是心裡早準備好的。自己不能承受損失的數目,就不能藉。
(24)最好的朋友之間,除非他窮的吃不了飯了,否則最好不要有經濟往來。許多可貴的友誼都敗壞在錢上..
(25)君子可寓意於物,但不可留意於物。
(26)出門在外能忍則忍,退一步海闊天空。
(27)擦桌子的時候要往自己的方向抹。
(28)打電話接電話第一句話一定要是:「餵,您好」;掛電話的時候等別人先掛。
(29)一次不忠 百次不容..
(30)不隨地吐痰扔東西,如果沒有垃圾箱,就拎回家扔垃圾筒裡。
(31)多看書對心靈有益,你會看到一個更廣闊的世界。
(32)是你去適應社會,不是社會來適應你..
(33)不要讓別人知道自己的真實想法,要笑在人前笑,要哭一個人躲起來哭。
(34)走路手不要插在口袋裡。
(35)簡單的事情複雜做,複雜的事情簡單做。
(36)機會只留給有準備的人,天上不會掉餡餅。
(37)不管什麼條件下,仔細刷牙,特別是晚上。
(38)早上一定要吃早餐,沒有早餐喝杯水也一定要。
(39)少說別人是非,把自己管牢。
(40)你是無價之寶。
(41)女生,和男孩子出去要自己買單。
(42)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要怨天由人,在做之前要想想應不應該,出了事要學會自己解決。
(43)要想人前顯貴,必先人後受罪..
2012/08/04
轉載張娟芬所寫〈罵幹的方式〉一文
很多工作都不免面臨出賣靈魂的兩難,教育工作、媒體工作都是這樣 的。這裡轉寄作家張娟芬評析旺中集團抹黑學者的事件。對於事涉其 中的媒體工作者,與反旺中集團的批評者,張娟芬提出中肯且公道的 批判。文章檢視了人在體制中應有的良知作為,並呼籲重振同一標準 的道德。期許未來媒體生態的展望,這是一篇很有力量的文章,文辭 運用精采絕倫,是篇經典。請讀張娟芬〈罵幹的方式〉....
罵幹的方式
Chuanfen Chang 寫於 2012年8月3日 20:11 ·
⊙張娟芬
(本文歡迎轉載轉貼)
20120803
這幾天中時報系處理黃國昌的新聞,為台灣報業的新聞倫理,創下新低。我以為這是自明之理,也是至明之理;但現在看來,似乎還是需要解釋與論證。好的。Here it is.
1 過去並沒有那麼美。
戒嚴時期,沒有新聞自由可言,這不用多說。解嚴以後,黨報與軍報還是沒有什麼值得誇耀的,這也不用多說。余紀忠手裡的中國時報,似乎被視為台灣報業自由主義的一個據點,這一點,我不盡同意。
關於中國時報,我至少記得兩件事情。
第
一件是一九八八年,中國時報記者鄭村棋、吳永毅、張玉琴決定籌組中時工會。資方另外糾集了一批人,也要成立工會。一個產業只能有一個工會,於是形成了資方
與勞方賽跑的情形。組工會要三十人連署,資方軟硬兼施勸退勞方工會的連署人,害他們剩下二十九人;但是勞方另外補了一批人進去,仍然合於申請要件。勞工局
雙手一攤,要求兩個工會協調。九月四日,工會勉強成立了;九月十二日,中國時報解雇鄭村棋,把吳永毅與張玉琴調到編譯組。他們三人向勞工局申訴,吳永毅與
張玉琴不服調動,還是去採訪組上班,三日後被解雇,理由是曠職。在衝突中,吳永毅被鐵門夾傷送醫。
那是余紀忠手裡的中國時報:要組工會就開除。
第
二件事情是中國時報記者跑了一個珍貴的獨家新聞,不利於長榮集團。稿子被硬生生壓下了,直到那則新聞紙包不住火,其他的媒體都知道了,中國時報才放這篇稿
子通行,因為余老闆和張榮發素有私交。那位記者憤而辭職。我忘記了他的名字,那又是前網路時代,所以孤狗不著。但是莊慧良在《批判與再造》第九期寫過一篇
〈市場囚籠裡的台灣媒體〉,裡面有提到這件事。http://critiqueandtransformation.wordpress.com
/2005/07/01/%E5%B8%82%E5%A0%B4%E5%9B%9A%E7%B1%A0%E8%A3%A1%E7%9A%84%E5%8F%B0%E7%81%A3%E5%AA%92%E9%AB%94%E8%8E%8A%E6%85%A7%E8%89%AF/
這也是余紀忠手裡的中國時報:新聞價值比不上報老闆的人情。
過
去並沒有那麼美。我說這些並不是故意要批評中國時報,我相信其他報紙的糟糕往事也不遑多讓。只是因為我待過中國時報,所以比較知道他的底細而已。說這些往
事是要先表明,我對台灣媒體的水準,並沒有不切實際的浪漫期待。此次中國時報干犯眾怒,絕對不是因為他過去有自由主義傳統,所以我們「愛之深責之切」。我
狂怒是因為他這次太低級了。
2 中時錯在哪裡?
中時報系這次處理黃國昌的新聞,令我無法忍受。
黃國昌的抗議與發放走路工事件,前後有時間差,兩群人無交集。這是一開始就很明確的事實,不是抽絲剝繭以後才慢慢發現的;中時報系沒有理由誤會。將兩事混為一事,是惡意,不是過失。
中時報系把疑雲貼到黃國昌身上,然後伺機而動,要他自證無辜,其實是逼他出來開記者會,期待他犯錯。他很冷靜,那就讓旺中集團的中天、中視記者搧風點火惹他生氣。但黃國昌不是陳幸妤,他還是不上鉤。於是新聞定調說他怎麼那麼淡定,怎麼不熱衷於追查真相,其中必然有詐。
把
舉證責任放在黃國昌身上,這是有罪推定。如果記者有某種原因真誠地相信黃國昌涉嫌,尚且應受批評;但我看見的是,黃國昌從頭到尾是一個沒有嫌疑的人,中時
報系一路痴纏,純然是惡意。傅爾布萊特獎學金是難得的榮譽,黃國昌是多麼優秀用功的學者,然而中天記者問他是否令中研院蒙羞。
有作假前科的林朝鑫,是否令中時報系蒙羞?作假做得那麼蠢,用自己的真跡寫黑函,是否令中時報系蒙羞?與走路工的源頭有瓜田李下的神秘巧合,是否令中時報系蒙羞?現在看來,以上問題的答案都是否定的。兩者旗鼓相當,烏賊豈能使墨魚蒙羞。
中
時報系在林朝鑫有疑處不疑,在黃國昌無疑處偏偏要疑。其間的奧妙,馮光遠寫得最好:「可是當林朝鑫跟發走路工的張文霖被指出原來有著致理技術學院進修部的
奇妙關係時,我覺得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的砲管怎麼突然都打結了?不是要追到底嗎?不是嘶吼聲聽起來都大義凜然嗎?不是痛恨反旺中的人怎麼這麼沒格嗎?不是要
好好給學生們上一課嗎?不是懷疑拿傅爾布萊特獎學金的黃國昌是這兩天才搭上這獎學金專車的嗎(特別跟大家說明,郭崇倫是中國時報體系有史以來唯一拿過傅爾
布萊特獎學金去芝加哥大學深造過的同仁)?不是一直逼黃國昌負舉證責任嗎?不是說連網友都覺得「離譜、痛心」嗎?不是鐵證如山、不容抵賴嗎?不是周刊記者
一路跟著發放走路工的白衣女,全部過程都經周刊記者直擊、拍照存證了嗎?不是都想要好好幫蔡衍明老闆立幾個大功嗎?不是這不是那嗎?(如果一口氣唸下來,
會有一種說不出的快感)」
中時報系用並置、連結與暗示,讓讀者產生「反旺中學者黃國昌雇用走路工」的印象,但在措辭上十分小心、機巧,不直接說出這句話。這種新聞也許不犯法,可是犯賤。
3 寫了相關新聞的記者
如果編輯改了你的稿子,大幅更動你的立場,登在報上還掛你的名字,那我同情你,並支持你有澄清的權利,以及其後繼續任職、不被秋後算帳的權利。記者的作品雖然是職務著作,但他人仍不得歪曲、割裂或竄改。你可能還應該蒐證告你的主管。
但是你必需公開澄清。否則我們怎麼知道?
如果一篇見諸報端的文字,署了你的名字,你不公開否認,只是私底下辯解說那不代表你的想法,你不用為它負責,則我將驚駭不已。我們對倫理的看法怎麼可以敗壞至此?
如果寫這樣的稿件,其實也不合你的良心,但是你身在雇傭關係裡,不得不低頭;那你應當不會否認我這樣描述你:「在保住飯碗與堅持良心的兩難裡,你選擇了飯碗。」「只要以飯碗相脅,你就會在良心上讓步。」
字典裡面,對於「打手」的定義,差不多也就是這樣。
4 中時報系的其他記者
我不認為一個人在某公司任職,就表示他從頭到腳都同意那個公司的一切作為。哪有這種賣身契。蘋果日報一天到晚做「3D性侵示意圖」來意淫被害人,也總是偷窺性少數;許多朋友拒寫中時、轉戰蘋果,難道就表示他們同意這些做法嗎?
我不同意漫無邊際地把所有在中時報系工作的人,都當作共犯。哪有這種連坐法!有人說不要苛責媒體同業,有人說都是共犯都要負責。我的看法是冤有頭債有主,寫了相關新聞的人當然有責任,這不叫「苛責」;沒有寫、也沒有參與這件事情的人,不應該受到株連。
這
種時候,承受最大壓力、內外交迫的,絕對不是老闆的哈巴狗,而是那些在工作崗位上堅持理想的人。只有他們會因為中時報系的嚴重犯規,而感到痛苦、受辱。對
中時報系員工進行無差別的指責,是不公道的。就像老師看到學生上課姍姍來遲,破口大罵;可是他罵到的都是那些沒遲到的倒楣學生。
我一九九二年進中國時報,一九九六年離開,那是我唯一的體制內經驗。雖然離開體制已久,但我向來尊敬在體制內努力的人。體制內改革絕對沒有比較容易,我誠心誠意地這樣認為。
5 新聞倫理的歷史新低
我
想回應PNN鐘聖雄所寫的〈「平庸之惡」的背後〉http://pnn.pts.org.tw/main/?p=45052
。文中的受訪者提出幾個論點:媒體的單一化、狗仔追殺,都不是旺中獨有的現象,網友把第一線記者視為「共犯」,人肉搜索、文革公審,是不公平的事情。
言論單一,這指的大概是聯合、自由;狗仔追殺,當然是蘋果。我同意那些問題都存在,反正大家都很爛就對了。
不
過我的看法是,惡意以新聞方式製造假象、摧毀反對者的名譽,因為容易以假亂真,會令當事人百口莫辯,所以比一言堂和狗仔追殺更嚴重。一言堂與狗仔追殺都是
在新聞呈現上能夠輕易辨認的。可是中時報系對黃國昌的抹黑,如果不是透過網路看到黃國昌的說法的話,單從形式上是不容易發現其中問題的。
平面媒體捏造新聞的例子,我僅記得自由時報以合成照片,批評馬英九的車隊與民爭道。旺中集團這次追殺黃國昌的規模,遠遠勝出,應無疑問。
更不要說,旺中集團追殺黃國昌的做法,大有殺雞儆猴之意。他就是故意做得過火,以傳遞「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訊息給所有反對者,不是嗎?報紙、電視加狗仔,抹黑、圍剿加騷擾,這就是媒體黑道在展示火力,不是嗎?
但是這次偏偏是「逆我者『昌』」,哈哈。踢到鐵板。
這不是蔡衍明第一次尋仇。二○○九年的時候,中時集團曾經刊登三位NCC委員的照片,要求他們道歉。但那時候,蔡衍明登的是廣告。這一次,他用的是新聞。上一次粗暴直率,這一次,有了專業新聞工作者的細膩。看來他真的找到了得力助手。
所以我認為這是歷史新低。中時集團想要一勞永逸的讓反對者噤聲。
據鐘聖雄報導,中時的主管說,「同仁接受採訪指示去報導,如果不合某些網友看法論點,就認為是共犯,有需要用這麼強烈的字眼嗎?」既然是「接受採訪指示去報導」,那想必是指寫了相關新聞的記者。主管的言下之意似乎是:「我們也只不過是奉命行事呀。」
不,你不是一截木頭,你有思想、判斷與行為的能力。如果你認為這樣的新聞處理合乎倫理,你就站出來捍衛它;如果你也承認這不合倫理,你就必須承認你共同促成了此事的發生。
字典裡面,關於「共犯」的定義,差不多就是這樣。
也許你會說:我不做,別人也會做。那有什麼差別?
差別是:你不做,你就不是共犯。你做了你就是。
6 因為人有靈魂
當新聞倫理創下歷史新低,我們的核心價值彷彿也將被磨損。
核
心價值是重要的,因為人有靈魂。這一次奧運,瑞士足球選手發表仇視韓國人的言論,立刻被開除。希臘三級跳遠選手發表仇視希臘非裔移民的言論,也被開除。運
動員說錯話跟踢球或跳遠有什麼關係?沒有直接關係。他可能還是可以踢好球,跳很遠。但是人有靈魂,有某些事情我們覺得一定要清楚明確地捍衛它,即使那不是
一個務實的選擇。
就因為這樣,才會有那麼多其實和中國時報僅僅沾著一點邊的人,跳出來說我恥於與他為伍,我不寫了。我認識其中很多人,不過我沒有問過他們為何這樣做。我的理解是,我們都知道自己是無力者,手上僅有幾粒微塵。即使如此,我們還是奮力擲出,因為那是我們罵幹的方式。
我希望不對其他人造成表態的壓力。但我也希望更多人能夠認知到這個危機時刻,說點什麼,做點什麼,彷彿多收集一份憂心,就能夠抵擋毀壞的力量。
有人激動地點名這人那人,逕自宣布這樣就是共犯,那樣也是共犯。在我看來,把事情弄成「表態」就已經弄擰了。核心價值必須出自真誠的信仰,不是出自集體的壓力。拿香對拜是沒有意義的,心不誠就不靈了。
我有時候真的覺得倫理怎麼如此敗壞。我讀到網路上有人在提到林朝鑫的時候,一定故意稱他為「中國時報○○○的同事林朝鑫」,然後說林朝鑫作假新聞,那○○○的新聞是怎麼做的,○○○踹共。
親
愛的。中時報系把黃國昌和走路工並置處理,說:你們都抗議旺中,一人拿錢,全部有罪。其實抗議旺中是事實,但有人拿錢,有人沒拿錢。現在你也把○○○和林
朝鑫並置處理,說:你們都是中時報系,一人作假,全部有罪。都是中時報系是事實,但有人作假,有人沒作假啊!我覺得中時報系很低級,你也很低級。請你想一
個不低級的罵幹的方式。一個不會刮傷靈魂的,罵幹的方式。
7 中時報系失格
回應王健壯先生的文章〈媒體不應也不必與學者為敵〉之前,先說我知道的一件事。王健壯二○○六年回到中國時報擔任總編輯,幾年後離開;時機,十分巧合的,就是蔡衍明入主之後不久。所以不同意王健壯的朋友們請不要對他個人展開惡意的臆測。
王健壯的文章大要有二:一,NCC的決議是否適法、反旺中學者的論證是否成立,尚可商榷。二,中時報系的回應不當,蔡衍明太好鬥,他不應該與學者為敵。
我的批評有二。第一,中時報系如果認為NCC處置不公,甚至認為切割中天的附加條款有違憲之虞,那蔡衍明應該打憲法官司,而不是打黃國昌,更不是用這種以假亂真的方式打。
第
二,中時集團處理黃國昌新聞的方式,哪裡只是鬥性堅強的問題而已!媒體如果有道理,批評誰都行,學者自無豁免權。但中時報系為了私利,惡意製造莫須有的疑
雲,在不違法的前提下巧妙佈局,「意思到了,可是不明講,所以不能告」,而這一切都以「新聞」的形式出現!這是嚴重的犯規,應該舉紅牌!任何對於新聞專業
稍有認識、稍有堅持的人,怎麼可能不憤怒?
再說一次,這是台灣報業新聞倫理的歷史新低,斯可忍,孰不可忍?
王
健壯文中談到與NCC相關的問題,不同意見可以參見黃丞儀的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notes/cheng-yi-
huang/%E5%AA%92%E9%AB%94%E4%B8%8D%E6%87%89%E4%B9%9F%E4%B8%8D%E5%BF%85%E8%88%87%E6%B3%95%E5%BE%8B%E7%82%BA%E6%95%B5/10151090970708809
簡
單的說,王健壯認為現行法律無法阻止旺中併購中嘉,所以NCC許可此案沒有錯,而附加條款侵害財產權,可能違憲。黃丞儀認為NCC本來就有「准」或「不
准」的行政裁量權,王健壯彷彿認為NCC「別無選擇」必須許可,那是錯誤的法律見解。NCC
的附加條款說旺中必須切割中天才可以併購,可見NCC也認識到媒體的垂直整合,會對言論市場有不利影響;既然這樣,那根本就應該駁回旺中案才對。
我此文的重點是,無論NCC做對做錯,無論反旺中學者說對說錯,中時報系踐踏新聞倫理、追殺黃國昌的做法,都是不能忍受的。就算NCC做對了而反旺中人士說錯了,中時報系還是失格。嚴重的失格。
8 我認為他在放屁。
今天的新聞說,中時報系讀了王健壯的文章,同意停戰。張景為轉述,蔡衍明「欣然接受」,而這「代表旺中對外界批評的善意回應」。張景為說,中時從來沒有開戰,只是討論問題,隨時都在檢討。
啊!飛彈射了一輪以後,把支架收起來,地面掃一掃。我們從來沒有開戰。我們一心追求和平。
我認為他在放屁。
再次重申:我並沒有用什麼偉大的標準在批評中國時報。一個失格的媒體,使台灣報業的新聞水準跌破了底線,我們再怎麼降格以求,也不能是非不分。
試想十年以後(假如台灣的核電廠都還撐住的話),新的一代首次聽說了黃國昌事件,瞪大眼睛說:「太離譜了吧,怎麼會這樣?那你們怎麼回應?」
我們怎麼回應?
十年後的你,要如何回答才不會臉紅,你現在就應該那樣做。
9 討厭的小餅乾
其實這一陣子,我一直被一種荒謬感所籠罩。在我心裡,蔡衍明始終是個賣小餅乾的商人,而我從來都討厭他的小餅乾。如果台灣人從三十年前開始就有比較好的零食品味,愛吃孔雀餅乾或可口奶滋,會不會比較好呢?
10 這是我罵幹的方式。
這是我罵幹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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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幹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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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3
這幾天中時報系處理黃國昌的新聞,為台灣報業的新聞倫理,創下新低。我以為這是自明之理,也是至明之理;但現在看來,似乎還是需要解釋與論證。好的。Here it is.
1 過去並沒有那麼美。
戒嚴時期,沒有新聞自由可言,這不用多說。解嚴以後,黨報與軍報還是沒有什麼值得誇耀的,這也不用多說。余紀忠手裡的中國時報,似乎被視為台灣報業自由主義的一個據點,這一點,我不盡同意。
關於中國時報,我至少記得兩件事情。
第 一件是一九八八年,中國時報記者鄭村棋、吳永毅、張玉琴決定籌組中時工會。資方另外糾集了一批人,也要成立工會。一個產業只能有一個工會,於是形成了資方 與勞方賽跑的情形。組工會要三十人連署,資方軟硬兼施勸退勞方工會的連署人,害他們剩下二十九人;但是勞方另外補了一批人進去,仍然合於申請要件。勞工局 雙手一攤,要求兩個工會協調。九月四日,工會勉強成立了;九月十二日,中國時報解雇鄭村棋,把吳永毅與張玉琴調到編譯組。他們三人向勞工局申訴,吳永毅與 張玉琴不服調動,還是去採訪組上班,三日後被解雇,理由是曠職。在衝突中,吳永毅被鐵門夾傷送醫。
那是余紀忠手裡的中國時報:要組工會就開除。
第 二件事情是中國時報記者跑了一個珍貴的獨家新聞,不利於長榮集團。稿子被硬生生壓下了,直到那則新聞紙包不住火,其他的媒體都知道了,中國時報才放這篇稿 子通行,因為余老闆和張榮發素有私交。那位記者憤而辭職。我忘記了他的名字,那又是前網路時代,所以孤狗不著。但是莊慧良在《批判與再造》第九期寫過一篇 〈市場囚籠裡的台灣媒體〉,裡面有提到這件事。http://critiqueandtransformation.wordpress.com /2005/07/01/%E5%B8%82%E5%A0%B4%E5%9B%9A%E7%B1%A0%E8%A3%A1%E7%9A%84%E5%8F%B0%E7%81%A3%E5%AA%92%E9%AB%94%E8%8E%8A%E6%85%A7%E8%89%AF/
這也是余紀忠手裡的中國時報:新聞價值比不上報老闆的人情。
過 去並沒有那麼美。我說這些並不是故意要批評中國時報,我相信其他報紙的糟糕往事也不遑多讓。只是因為我待過中國時報,所以比較知道他的底細而已。說這些往 事是要先表明,我對台灣媒體的水準,並沒有不切實際的浪漫期待。此次中國時報干犯眾怒,絕對不是因為他過去有自由主義傳統,所以我們「愛之深責之切」。我 狂怒是因為他這次太低級了。
2 中時錯在哪裡?
中時報系這次處理黃國昌的新聞,令我無法忍受。
黃國昌的抗議與發放走路工事件,前後有時間差,兩群人無交集。這是一開始就很明確的事實,不是抽絲剝繭以後才慢慢發現的;中時報系沒有理由誤會。將兩事混為一事,是惡意,不是過失。
中時報系把疑雲貼到黃國昌身上,然後伺機而動,要他自證無辜,其實是逼他出來開記者會,期待他犯錯。他很冷靜,那就讓旺中集團的中天、中視記者搧風點火惹他生氣。但黃國昌不是陳幸妤,他還是不上鉤。於是新聞定調說他怎麼那麼淡定,怎麼不熱衷於追查真相,其中必然有詐。
把 舉證責任放在黃國昌身上,這是有罪推定。如果記者有某種原因真誠地相信黃國昌涉嫌,尚且應受批評;但我看見的是,黃國昌從頭到尾是一個沒有嫌疑的人,中時 報系一路痴纏,純然是惡意。傅爾布萊特獎學金是難得的榮譽,黃國昌是多麼優秀用功的學者,然而中天記者問他是否令中研院蒙羞。
有作假前科的林朝鑫,是否令中時報系蒙羞?作假做得那麼蠢,用自己的真跡寫黑函,是否令中時報系蒙羞?與走路工的源頭有瓜田李下的神秘巧合,是否令中時報系蒙羞?現在看來,以上問題的答案都是否定的。兩者旗鼓相當,烏賊豈能使墨魚蒙羞。
中 時報系在林朝鑫有疑處不疑,在黃國昌無疑處偏偏要疑。其間的奧妙,馮光遠寫得最好:「可是當林朝鑫跟發走路工的張文霖被指出原來有著致理技術學院進修部的 奇妙關係時,我覺得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的砲管怎麼突然都打結了?不是要追到底嗎?不是嘶吼聲聽起來都大義凜然嗎?不是痛恨反旺中的人怎麼這麼沒格嗎?不是要 好好給學生們上一課嗎?不是懷疑拿傅爾布萊特獎學金的黃國昌是這兩天才搭上這獎學金專車的嗎(特別跟大家說明,郭崇倫是中國時報體系有史以來唯一拿過傅爾 布萊特獎學金去芝加哥大學深造過的同仁)?不是一直逼黃國昌負舉證責任嗎?不是說連網友都覺得「離譜、痛心」嗎?不是鐵證如山、不容抵賴嗎?不是周刊記者 一路跟著發放走路工的白衣女,全部過程都經周刊記者直擊、拍照存證了嗎?不是都想要好好幫蔡衍明老闆立幾個大功嗎?不是這不是那嗎?(如果一口氣唸下來, 會有一種說不出的快感)」
中時報系用並置、連結與暗示,讓讀者產生「反旺中學者黃國昌雇用走路工」的印象,但在措辭上十分小心、機巧,不直接說出這句話。這種新聞也許不犯法,可是犯賤。
3 寫了相關新聞的記者
如果編輯改了你的稿子,大幅更動你的立場,登在報上還掛你的名字,那我同情你,並支持你有澄清的權利,以及其後繼續任職、不被秋後算帳的權利。記者的作品雖然是職務著作,但他人仍不得歪曲、割裂或竄改。你可能還應該蒐證告你的主管。
但是你必需公開澄清。否則我們怎麼知道?
如果一篇見諸報端的文字,署了你的名字,你不公開否認,只是私底下辯解說那不代表你的想法,你不用為它負責,則我將驚駭不已。我們對倫理的看法怎麼可以敗壞至此?
如果寫這樣的稿件,其實也不合你的良心,但是你身在雇傭關係裡,不得不低頭;那你應當不會否認我這樣描述你:「在保住飯碗與堅持良心的兩難裡,你選擇了飯碗。」「只要以飯碗相脅,你就會在良心上讓步。」
字典裡面,對於「打手」的定義,差不多也就是這樣。
4 中時報系的其他記者
我不認為一個人在某公司任職,就表示他從頭到腳都同意那個公司的一切作為。哪有這種賣身契。蘋果日報一天到晚做「3D性侵示意圖」來意淫被害人,也總是偷窺性少數;許多朋友拒寫中時、轉戰蘋果,難道就表示他們同意這些做法嗎?
我不同意漫無邊際地把所有在中時報系工作的人,都當作共犯。哪有這種連坐法!有人說不要苛責媒體同業,有人說都是共犯都要負責。我的看法是冤有頭債有主,寫了相關新聞的人當然有責任,這不叫「苛責」;沒有寫、也沒有參與這件事情的人,不應該受到株連。
這 種時候,承受最大壓力、內外交迫的,絕對不是老闆的哈巴狗,而是那些在工作崗位上堅持理想的人。只有他們會因為中時報系的嚴重犯規,而感到痛苦、受辱。對 中時報系員工進行無差別的指責,是不公道的。就像老師看到學生上課姍姍來遲,破口大罵;可是他罵到的都是那些沒遲到的倒楣學生。
我一九九二年進中國時報,一九九六年離開,那是我唯一的體制內經驗。雖然離開體制已久,但我向來尊敬在體制內努力的人。體制內改革絕對沒有比較容易,我誠心誠意地這樣認為。
5 新聞倫理的歷史新低
我 想回應PNN鐘聖雄所寫的〈「平庸之惡」的背後〉http://pnn.pts.org.tw/main/?p=45052 。文中的受訪者提出幾個論點:媒體的單一化、狗仔追殺,都不是旺中獨有的現象,網友把第一線記者視為「共犯」,人肉搜索、文革公審,是不公平的事情。
言論單一,這指的大概是聯合、自由;狗仔追殺,當然是蘋果。我同意那些問題都存在,反正大家都很爛就對了。
不 過我的看法是,惡意以新聞方式製造假象、摧毀反對者的名譽,因為容易以假亂真,會令當事人百口莫辯,所以比一言堂和狗仔追殺更嚴重。一言堂與狗仔追殺都是 在新聞呈現上能夠輕易辨認的。可是中時報系對黃國昌的抹黑,如果不是透過網路看到黃國昌的說法的話,單從形式上是不容易發現其中問題的。
平面媒體捏造新聞的例子,我僅記得自由時報以合成照片,批評馬英九的車隊與民爭道。旺中集團這次追殺黃國昌的規模,遠遠勝出,應無疑問。
更不要說,旺中集團追殺黃國昌的做法,大有殺雞儆猴之意。他就是故意做得過火,以傳遞「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訊息給所有反對者,不是嗎?報紙、電視加狗仔,抹黑、圍剿加騷擾,這就是媒體黑道在展示火力,不是嗎?
但是這次偏偏是「逆我者『昌』」,哈哈。踢到鐵板。
這不是蔡衍明第一次尋仇。二○○九年的時候,中時集團曾經刊登三位NCC委員的照片,要求他們道歉。但那時候,蔡衍明登的是廣告。這一次,他用的是新聞。上一次粗暴直率,這一次,有了專業新聞工作者的細膩。看來他真的找到了得力助手。
所以我認為這是歷史新低。中時集團想要一勞永逸的讓反對者噤聲。
據鐘聖雄報導,中時的主管說,「同仁接受採訪指示去報導,如果不合某些網友看法論點,就認為是共犯,有需要用這麼強烈的字眼嗎?」既然是「接受採訪指示去報導」,那想必是指寫了相關新聞的記者。主管的言下之意似乎是:「我們也只不過是奉命行事呀。」
不,你不是一截木頭,你有思想、判斷與行為的能力。如果你認為這樣的新聞處理合乎倫理,你就站出來捍衛它;如果你也承認這不合倫理,你就必須承認你共同促成了此事的發生。
字典裡面,關於「共犯」的定義,差不多就是這樣。
也許你會說:我不做,別人也會做。那有什麼差別?
差別是:你不做,你就不是共犯。你做了你就是。
6 因為人有靈魂
當新聞倫理創下歷史新低,我們的核心價值彷彿也將被磨損。
核 心價值是重要的,因為人有靈魂。這一次奧運,瑞士足球選手發表仇視韓國人的言論,立刻被開除。希臘三級跳遠選手發表仇視希臘非裔移民的言論,也被開除。運 動員說錯話跟踢球或跳遠有什麼關係?沒有直接關係。他可能還是可以踢好球,跳很遠。但是人有靈魂,有某些事情我們覺得一定要清楚明確地捍衛它,即使那不是 一個務實的選擇。
就因為這樣,才會有那麼多其實和中國時報僅僅沾著一點邊的人,跳出來說我恥於與他為伍,我不寫了。我認識其中很多人,不過我沒有問過他們為何這樣做。我的理解是,我們都知道自己是無力者,手上僅有幾粒微塵。即使如此,我們還是奮力擲出,因為那是我們罵幹的方式。
我希望不對其他人造成表態的壓力。但我也希望更多人能夠認知到這個危機時刻,說點什麼,做點什麼,彷彿多收集一份憂心,就能夠抵擋毀壞的力量。
有人激動地點名這人那人,逕自宣布這樣就是共犯,那樣也是共犯。在我看來,把事情弄成「表態」就已經弄擰了。核心價值必須出自真誠的信仰,不是出自集體的壓力。拿香對拜是沒有意義的,心不誠就不靈了。
我有時候真的覺得倫理怎麼如此敗壞。我讀到網路上有人在提到林朝鑫的時候,一定故意稱他為「中國時報○○○的同事林朝鑫」,然後說林朝鑫作假新聞,那○○○的新聞是怎麼做的,○○○踹共。
親 愛的。中時報系把黃國昌和走路工並置處理,說:你們都抗議旺中,一人拿錢,全部有罪。其實抗議旺中是事實,但有人拿錢,有人沒拿錢。現在你也把○○○和林 朝鑫並置處理,說:你們都是中時報系,一人作假,全部有罪。都是中時報系是事實,但有人作假,有人沒作假啊!我覺得中時報系很低級,你也很低級。請你想一 個不低級的罵幹的方式。一個不會刮傷靈魂的,罵幹的方式。
7 中時報系失格
回應王健壯先生的文章〈媒體不應也不必與學者為敵〉之前,先說我知道的一件事。王健壯二○○六年回到中國時報擔任總編輯,幾年後離開;時機,十分巧合的,就是蔡衍明入主之後不久。所以不同意王健壯的朋友們請不要對他個人展開惡意的臆測。
王健壯的文章大要有二:一,NCC的決議是否適法、反旺中學者的論證是否成立,尚可商榷。二,中時報系的回應不當,蔡衍明太好鬥,他不應該與學者為敵。
我的批評有二。第一,中時報系如果認為NCC處置不公,甚至認為切割中天的附加條款有違憲之虞,那蔡衍明應該打憲法官司,而不是打黃國昌,更不是用這種以假亂真的方式打。
第 二,中時集團處理黃國昌新聞的方式,哪裡只是鬥性堅強的問題而已!媒體如果有道理,批評誰都行,學者自無豁免權。但中時報系為了私利,惡意製造莫須有的疑 雲,在不違法的前提下巧妙佈局,「意思到了,可是不明講,所以不能告」,而這一切都以「新聞」的形式出現!這是嚴重的犯規,應該舉紅牌!任何對於新聞專業 稍有認識、稍有堅持的人,怎麼可能不憤怒?
再說一次,這是台灣報業新聞倫理的歷史新低,斯可忍,孰不可忍?
王 健壯文中談到與NCC相關的問題,不同意見可以參見黃丞儀的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notes/cheng-yi- huang/%E5%AA%92%E9%AB%94%E4%B8%8D%E6%87%89%E4%B9%9F%E4%B8%8D%E5%BF%85%E8%88%87%E6%B3%95%E5%BE%8B%E7%82%BA%E6%95%B5/10151090970708809
簡 單的說,王健壯認為現行法律無法阻止旺中併購中嘉,所以NCC許可此案沒有錯,而附加條款侵害財產權,可能違憲。黃丞儀認為NCC本來就有「准」或「不 准」的行政裁量權,王健壯彷彿認為NCC「別無選擇」必須許可,那是錯誤的法律見解。NCC 的附加條款說旺中必須切割中天才可以併購,可見NCC也認識到媒體的垂直整合,會對言論市場有不利影響;既然這樣,那根本就應該駁回旺中案才對。
我此文的重點是,無論NCC做對做錯,無論反旺中學者說對說錯,中時報系踐踏新聞倫理、追殺黃國昌的做法,都是不能忍受的。就算NCC做對了而反旺中人士說錯了,中時報系還是失格。嚴重的失格。
8 我認為他在放屁。
今天的新聞說,中時報系讀了王健壯的文章,同意停戰。張景為轉述,蔡衍明「欣然接受」,而這「代表旺中對外界批評的善意回應」。張景為說,中時從來沒有開戰,只是討論問題,隨時都在檢討。
啊!飛彈射了一輪以後,把支架收起來,地面掃一掃。我們從來沒有開戰。我們一心追求和平。
我認為他在放屁。
再次重申:我並沒有用什麼偉大的標準在批評中國時報。一個失格的媒體,使台灣報業的新聞水準跌破了底線,我們再怎麼降格以求,也不能是非不分。
試想十年以後(假如台灣的核電廠都還撐住的話),新的一代首次聽說了黃國昌事件,瞪大眼睛說:「太離譜了吧,怎麼會這樣?那你們怎麼回應?」
我們怎麼回應?
十年後的你,要如何回答才不會臉紅,你現在就應該那樣做。
9 討厭的小餅乾
其實這一陣子,我一直被一種荒謬感所籠罩。在我心裡,蔡衍明始終是個賣小餅乾的商人,而我從來都討厭他的小餅乾。如果台灣人從三十年前開始就有比較好的零食品味,愛吃孔雀餅乾或可口奶滋,會不會比較好呢?
10 這是我罵幹的方式。
這是我罵幹的方式。
2011/11/19
●生命教育的洗禮:我看張艾嘉的「地久天長」與李連杰的「海洋天堂」
我看了「地久天長」,是不錯。我很喜歡裡面張學友的那首歌,我看完電影,在網路查張學友這首叫做「壯志驕陽」的行版歌曲。一首歌能成為生命的力量,也能成為親情與博愛的延續,使得這真人真事的故事有更多延展的感動。
今天,我終於也有空把錄在錄影機中的「海洋天堂」(2010)看完。這部電影真是個傳奇,聽好多人傳頌感動許久,學校輔導處也曾經辦理了場放映會,但這次有空看完。回來書桌前搜尋相關的資料,有朋友正在談到「地久天長」,我發覺可以做個比較。
「地久天長」側重描寫母親承擔血友病(HIV+)兒成長的辛勞,張艾嘉所演的媽媽角色,是在預知生命有期的前提下與兒珍惜時光。再比對李連杰主演的「海洋天堂」,「海」片描寫一個陪伴與不捨自閉症兒的父親,在人父罹癌將離世前,李連杰深刻演繹其對兒子人生路途的掛念,這兩部片都讓我感受到身為家長者的心情與付出。或許我們真的幸福,但身為弱勢或是家人,想必是有些共同的人生課題(活著、面對苦樂、接受失去與繼續),這兩部片可以給予深刻的啟發。兩部讓我體悟「生命教育」的洗禮,趕快一起看。
2011/08/18
●這樣溫情的新聞,多多益善
無情歲月 八旬老翁淚眼送餅
2011/08/17 05:30中時電子報 范瓊之
中國時報【中時電子報 范瓊之】
中秋佳節將至,但隨著時代進步,過節的意義已漸漸勢微,對新世代的年輕人而言,中秋只是單純烤肉玩樂的假日,不但月圓人團圓的精神受到淡忘,近幾年來更甚至連傳統月餅都不再受到青睞,中秋佳節的文化不知不覺日趨消亡。然而,即便如此今年中秋依然有人藉由傳統飯店月餅,與長年失散的親人相聚,重享天倫之樂。
在台北,有位吳姓老伯伯,於民國二十三年因戰火與親人分開,但因家中窮困只能送走一位孩子,吳姓老伯伯因此與鄰居來台避居,當時年僅八歲,在見面時,已是白髮蒼蒼淚眼相見,雖然膝下無子,但是聽到兄弟姊妹帶來的孫子們與兩歲曾孫女,親暱喊了一聲太爺好,讓老先生心裡也是十分慰藉。
老爺爺不知道要送些什麼,只知道要送上最好最高級的月餅禮盒,便打電話到各大飯店詢問,其中一間五星級飯店得知老先生的遭遇後,決定免費提供三款限量的月餅禮盒送給吳老先生,讓老先生非常感動。透過採訪得知,吳老先生將手上的「凱撒飯店月餅」送給親友時,鏡面餅盒所看到是歲月風霜的垂頰,與滿是皺紋的手指,擁抱時滴落的眼淚,讓親人間那種瞬間的團圓與感動,與相見見面時的五味雜陳,或許是徹底展現傳統月餅那即將消失的象徵意義。
有鑑於吳老先生故事,讓該五星級飯店重新思考月餅的意義,決定回歸中秋節的初衷,嚴陣招待所有禮賓。目前光是應付貴客的月餅禮盒,使限量月餅都即將預購完畢,不只象徵傳統團圓的蛋黃酥,其中對岸客人們最愛的鳳梨酥禮盒也成為送禮的重點項目之一,讓「凱撒飯店月餅」成為令人感動、溫馨、貼心的月餅禮盒。
2010/10/09
●現代詩:願你是創造人間美善的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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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3
●不服老師的管教,孩子並沒有更好(幾篇回應教師管教學生的新聞)
許多教學現場,老師只有一個,但被管教而心有不服的學生常是一大票。
一大票被管、被督導的學生,對老師難免有不滿,但這樣在不滿情緒下的證詞,誤導了事情的真相。理解真相的老師,常在學生們眾口鑠金之下,猶如曾申殺人的典故,常常是真相難辨,滿足了學生的洩憤,卻誤失了正義。
近期我曾服務學校的學務處生活教育組組長遭到男學生指控老師搜查違禁品時亂摸的情境。從情境判斷,這個轉學生的問題是很大的,而生教組長掌控學生違禁品的職責,肯定是很用心,然而只因為學生及家長投訴,媒體居然也就下了「這種狠師」等這種標題。
希望家長設想:你希望學校因為壞學生帶煙品與毒品,而使校園充滿煙毒的誘因嗎?
我們還能相信因得不到校方證實,怒而只報導學生片面之詞的媒體報復嗎?幸而在閱讀關於前同事的新聞時,我也留意到更多媒體是有守門員之責的,所以,就只查到3則相關報導。不具新聞良知與亂下標題的媒體,就只三處,但語言暴力與媒體審判,卻在人間長存。用心的老師受到誤解的委屈與調查的折騰。
還是有人說了些公道話的,以下民國99年6月13日聯合報刊出了兩篇「回響」,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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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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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因為管教嚴格,而被家長、學生控告,已經不是新鮮事。 以近日國中老師只因公開說學生是「遲到大王」、「可列入金氏記錄」,而遭法院判刑事件,對大多數老師勢必產生寒蟬效應,盡量避免惹禍上身。 然而,對訴訟的當事學生來說,這事是贏是輸,是福是禍,恐怕還很難說。 學校是個避風港,避得了一時,避不了永遠。告贏無權無勢的老師不稀奇,進入社會以後,能夠面臨殘酷的生存挑戰、就業競爭,才算厲害。 人們極不願見到,卻極有可能的情形是,小小心靈可能會以遲到為樂,甚或以遲到為傲而大肆宣揚。 進入高中、大學,老師會極力容忍,不願管、不敢管,或許還可以相安無事。但是以後呢?試問以管理著稱的鴻海、台積電等知名大公司,會錄用以遲到為樂的員工 嗎?就算當公務員,包括法界,也要上班打卡,莫非上司說你遲到多了,也算公然侮辱,要控告他貶抑人格,造成精神與心理傷害? 世事輸贏未知、禍福難料。一步一腳印,豈可不慎? |
●回響/隔絕挫折 孩子如何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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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X1/5660820.shtml | ||
拜讀十二日「羞辱學生 是輔導管教嗎」,有不同看法。 孩子犯了錯,大人本應告誡,每個大人都是孩子人生的指導教練,除了鼓勵孩子建立信心,同時應帶領尚不成熟的孩子培養好習慣、遵守應盡的規範。 我認為人性本有善惡,孩子是聰明的,犯了錯有人可以倚靠、可以逃避責任時,必會影響未來的價值判斷,家長又能維護多久呢。包裹在糖衣裡,不用面對自己的錯 誤,這樣對誰好呢?社會對新一代青年給予「草莓族」的評價,試問,難道大人們的溺愛沒有責任嗎? 挫折永遠存在人生中,大人應該為孩子做的,不是為孩子隔絕挫折,而是教導孩子如何在挫折中站起來。各位家長希望以此方式教導青年面對挫折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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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6
●Cheers雜誌提出企業重視新鮮人的八項能力指標
□1.專業知識與技術。
□2.國際觀與外語能力。
□3.創新能力。
□4.解決問題能力。
□5.融會貫通能力。
□6.團隊合作。
□7.穩定度及抗壓性。
□8.學習意願強。
該雜誌經調查指出,企業徵才首重新鮮人的學習意願與可塑性,但有六成七的企業認為新世代穩定度和抗壓性待加強。三成企業強調工作熱情與企圖心,企業主希望新鮮人要「築夢踏實」。
吳瑞元老師則希望在此補充幾個很重要的能力:□熱情、□真誠、□助人。
以上內容參考自2010年4月1日星期四聯合報A3焦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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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6
●感動新聞:台東賣菜婦名列富比士亞洲48慈善英雄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342394/IssueID/20100306
亦有影音報導。圖文版權應歸原始刊登者所有。
《富比士》亞洲48慈善英雄 台東賣菜阿桑最棒
與億萬富豪蔡宏圖 潘思源 林宏裕並列
2010年03月06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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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樹菊 台東賣菜阿桑
陸續已捐近1千萬元興學、助貧童,今年計劃籌措1千萬元成立基金會
【綜合報導】在台東市中央市場靠賣菜為生的阿桑(台語,上年紀的婦人)陳樹菊,一輩子省吃儉用,將辛苦賺的錢都存起來行善,她近20年來捐出千萬元,台東 市仁愛國小圖書館更是她捐了450萬元蓋的。亞洲《富比士》(Forbes)雜誌昨公布亞洲慈善英雄榜,其中陳樹菊最受矚目,她和億萬富豪蔡宏圖、企業家 林宏裕和潘思源,並列台灣四慈善家。
昨揭曉的《富比士》年度亞洲慈善英雄榜(Heroes of Philanthropy)有48人入榜,台灣有4人,包括陳樹菊(60歲)、在莫拉克風災後捐出1億元的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58歲)、31年來捐款達2.4億元的陽光電子儀器公司董事長林宏裕(61歲)、捐款政治大學1億元的美國泛太平洋集團總裁潘思源(59歲),其中陳樹菊是最不平凡的基層人士奉獻典範。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副教授廖永靜盛讚:「陳樹菊的善行為台灣人點了一盞明燈。」
12歲喪母扛菜攤
陳樹菊捐450萬元給母校仁愛國小蓋圖書館,校方將圖書館命名為「陳樹菊圖書館」。劉人瑋攝
對於獲選為慈善英雄,陳樹菊昨謙虛說:「我又沒做什麼大事,沒那麼好啦!」她說,三、四十年前她也被救助過,現在能幫別人是應該的,「大家都可以做,捨得與不捨得而已;只要有心,一定能做到。」
陳樹菊12歲時畢業於台東市仁愛國小,原本要升學,不料母親難產,因繳不出醫院保證金延誤救治,和胎中的妹妹都不幸死亡,她只好輟學接下父親的菜攤,結果一賣就是48年,從每把5角的青菜賣到3把50元,蠅頭小利卻積少成多,捐出千萬元善款,至今未婚。
捐全部積蓄興學
昨晚近九時,市場一片昏暗,矮小的陳樹菊獨自搬運青菜、收拾攤位。劉人瑋攝
她 說,小時家裡窮,為了生活常借錢,很多人看到她都避之唯恐不及,讓她幼小心靈很受傷,尤其最怕生病,因為沒錢看醫生,媽媽就這樣難產死的,後來弟弟因肝病 急需醫藥費,仁愛國小的老師常到家裡探視關心,還募款幫助她,雖然弟弟最後沒救回來,但她暗自發願要回饋母校,報答師恩。她說:「現在要把以前欠的還 清。」
1993年她的父親去世,她遵照父親遺囑捐100萬元給佛光學院,2004年她把多年賣菜積蓄100萬元捐給兒童基金會,第二年她得知仁愛國小要建圖書館,向教育部爭取了200萬元,但差好幾百萬元自籌款,她就把全部積蓄450萬元捐出,加上不時幫助其他慈善團體,近20年來,她捐了1千萬元。
校方為感念她的善行,特別把圖書館命名為「陳樹菊圖書館」感謝她無私奉獻。今年陳樹菊還發願要幫助窮人,她打算籌集1千萬元成立基金會,讓窮人都有飯吃、有錢看醫生,這項計劃已透過母校仁愛國小李國榮老師幫她籌備。
昨天下午,陳樹菊照常賣菜,市場裡充滿酸菜味和魚腥,其他攤販都收攤回家了,只有她獨守攤位,在微弱燈光下熟練地將各種青菜整理得有條不紊。當大批記者出現訪問她時,她嚇得直說:「發生什麼事?」
節儉1碗麵抵1餐
陳 樹菊每天清晨4時起床批菜到市場賣,經常晚上9時才收攤,希望多掙點錢幫助他人。一名常向她買菜的太太說:「阿菊省吃儉用,常吃碗麵就算一餐,賺的錢全拿 去做公益,很了不起。」老顧客都知道她做善事,向她買菜都不殺價,甚至不找零。陳樹菊昨說,一天吃飯不到100元,只吃中午,一個便當或一碗乾麵、一碗湯 就飽了。
陳樹菊的家裡有3個不同顏色的塑膠袋,是她認養基督教阿尼色弗兒童之家3個孩子的費用,她每天把零錢投到袋裡,每月存3千元,多年來已為3個孩子捐35萬元。
花 蓮家扶中心主任陳清輝說,台灣角落有很多貧困家庭,多數人等著別人伸援手,若能學習陳樹菊省吃節用的精神及慈悲為懷的胸襟,就可減少很多社會問題。嘉義大 學副教授廖永靜說,陳樹菊的「心靈力量」是很多人最缺乏的,若大家都能學習她的精神,就可降低失業問題、自殺率,甚至脫離貧窮。
認識陳樹菊 60歲
◎學歷:國小畢業
◎職業:台東市中央市場菜販
◎家庭:未婚,有兄弟妹5人
◎宗教:佛教、吃素
◎榮譽:曾獲選《講義》2005年公益人物
◎捐款紀錄:
1993年捐100萬元給佛光學院
2004年捐100萬元給兒童基金會
2005年捐450萬元給母校仁愛國小蓋圖書館
2006年捐100萬元給基督教阿尼色弗兒童之家,並花35萬元認養3名院內孤兒多年
2010年計劃籌措1000萬元成立基金會,幫助窮人受教育、看病
資料來源:台東市仁愛國小、阿尼色弗兒童之家、《富比士》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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