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更多人得以成家,難道全然不是好事?跟不想祝福者的辯證證對話--評路仁撰〈同性婚姻暨領養法 惡搞還是傑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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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瑞元(新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人權議題小組輔導員)
在新北市的校務行政系統信箱中,我收到標榜為「教育重建聯盟」一位叫做路仁(銘傳大學教授)的信,裡面的連結是他在《醒報》所寫的文章:〈同性婚姻暨領養法 惡搞還是傑作? 〉我不滿的,是為何我會收到這種信,為何有這種信使新北市所有的教職員都會收到。我想知道我該怎麼追究這件事?
路仁這篇文章看來是抓住力主多元成家方案尤美女立委所謂「把家蓋大」的語病在發揮,藉由一個照顧弱勢的社工疑問:「「所以我得與他們(指獨居老人等)成家,才能幫他們?」
我覺得前面的話看似是個有力的質疑,但其實是偏激想法。我想說的是「成家都沒有幫到你的人生?成家也全然無助於弱勢如同志與獨居老人嗎?」再問:「不支持弱勢者的成家,使你這社工更容易幫他們?」我想,可沒人說你這社工去跟個案成家才是唯一幫法。
事實上,多元成家方案從未想一次就解決弱勢的處境,看事情的角度應該是,能多少幫一點,害處也少的事,不就是值得支持的事嗎?如果使體制更容易讓弱勢者自我培力與賦權,社工怎會情願放任體制的不平等,情願轉個彎另找資源來幫弱勢呢?
路文再用兒童人權來論「家庭沒小孩是缺憾,但領養是要滿足大人『想要』,還是要考慮孩童『需要』?」說贊成多元成家者沒討論「兒童人權」。路仁說領養可能是滿足大人「想要」而非考慮孩童「需要」,我想不只是領養有這問題,自己生的,可能多的也只是滿足自己「想要」。連我做老師的都會考慮孩子該有的「需要」,相信領養者也不會少一顆心去罔顧孩子的需要。
除非,路仁一直在談孩子的「需要」,專指孩子需要親生父母,那我得說,孩子需要的是「關愛和照顧」,同志父母跟把孩子送往課後安親班託人照顧的家長都一樣,大家都有能力補足對孩子的愛,誰會不在乎兒童人權?是罔顧他人生涯成家渴望的人,才是扼殺兒童發展權的人權屠夫吧!大家可能不知道,正是從小被扼殺發展權的同志,他們/她們才更警覺多元成家不但是人權,也是關乎許多孩子未來是與不是同志皆能同享幸福的「兒童人權」。
路文的後段敘述向學生、未婚媽媽等隨機發問:「(孩子)送給同性戀撫養,可以嗎?」他說,好少人願意。但,事實是,少,不代表就非真理,以前哥白尼、伽利略抵抗歐洲基督教的宇宙觀,就都說明用「多數」僅是似是而非的錯覺。而教育,就是在教導去除成見看待事情,社會因此註定演進,切勿用現狀決策。
路文又說,同志伴侶要手術同意權,改醫療法就好,不要動到把「家」蓋大,意指別「強迫不想結婚的人也來躲雨」。我其實一直也覺得奇怪,有人想用家避雨,若不想要,多元成家的法案也從沒說不行呀?所以,我在納悶,有人想要個家,怎會有人幻覺自己被逼迫「結婚」了呢?到底別人在爭取的東西,關你路仁等焦慮什麼?把「家」蓋大,讓更多人有選擇躲雨的方式,這有什麼惡呢?
我真不希望路文的觀點說到最後,就是反對多元成家者根本是冷血的不願讓同志有棲屋避雨之家室,因為,他們認為:反正「你們」用其他方式也都可不淋濕了,家,我們有就好。
說到最後,限定人家可躲雨靠岸的方式,或是阻止別人成家,這其實都是獨霸,也是在做滅家毀婚的事,不是嗎?若是這樣見不得人好,我得說,冷漠與冷血自私的人性,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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